「客語教學語言」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客語教學語言:係指於公私立各級學校(含國民小學、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大專校院及特殊教育學校)及幼兒園以客語為教學及校園生活互動之語言。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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