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實習無線廣播電臺」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學校實習無線廣播電臺:係指以專供大專校院廣播電視、新聞、大眾傳播、傳播科技等相關科、系、所之教學與實習需要而設置之無線電臺(以下簡稱電臺)。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學校實習無線廣播電臺」的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