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國貨櫃集併通關作業」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多國貨櫃集併通關作業:指海運載運入境之貨櫃(物),進儲海關核准之集散站轉口倉庫或轉口倉間,在未改變該貨物之原包裝型態(不拆及包件),辦理併櫃作業及申報轉運出口之通關程序。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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