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指依中央部會、中央研究院相關規定延攬來臺從事研究、教學或其他科學技術服務,其種類及範圍,符合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會商中央主管科技行政機關及相關機關所認定之人員(以下簡稱科技人才)。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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