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機關」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地方立法機關:指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以下簡稱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會。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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