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代表隊」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1. 國家代表隊:指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選拔培訓及參賽處理辦法第二條所定範圍;所稱公務員身分,指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之人員。
  2. 國家代表隊:指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選拔培訓及參賽處理辦法第二條所定國家代表隊。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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