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遲延」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嚴重遲延:指列車時刻表所訂列車於任一站之出發或到達時刻,較表訂時刻延誤達一小時以上之情事;其於高速鐵路,指延誤達三十分鐘以上。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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