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的法律定義

4 部法規
  1. 員工:係指服務於財政部所屬鹽務機構擔任實際工作之額定職員雇員及額定工人而言,特約或聘任人員及非額定員工均不適用。
  2. 員工:指編制員工及特約人員。
  3. 員工:指編制員工及特約人員。
  4. 員工:指受機關(構)、事業單位、學校、法人、團體僱用從事工作獲致薪資者。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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