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台灣法律知識通
EN
首頁
法規分類
常見問題
名詞解釋
熱門法規
進階查詢
我的收藏
搜尋
進階查詢
熱門:
安非他命
偷竊
遺產
中華民國刑法
竊盜
性騷擾
首頁
法律名詞解釋
「呆」開頭
呆料
「呆料」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行政
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44-1條
呆料
:指因工廠生產計畫變更、產品類型變更、國外訂單取消、數量確屬零星等原因而不予使用,或庫存期間已逾六個月之保稅原料。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呆料」的條文
相關名詞
名詞索引
非保稅產品
次品
副產品
下腳
廢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