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料」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呆料:指因工廠生產計畫變更、產品類型變更、國外訂單取消、數量確屬零星等原因而不予使用,或庫存期間已逾六個月之保稅原料。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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