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蹟保存區」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史蹟保存區:指為保存重要歷史建築、紀念地、聚落、古蹟、遺址、文化景觀、古物而劃定及原住民族認定為祖墳地、祭祀地、發源地、舊社地、歷史遺跡、古蹟等祖傳地,並依其生活文化慣俗進行管制之地區。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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