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用存量」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可用存量:指天然氣進口事業於其自備儲槽中儲存之天然氣數量,加計已抵港液化天然氣運輸船所裝載之天然氣數量。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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