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土地」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取得土地:係指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依本法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取得之公共建設用地及可供建築用地。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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