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演出」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公開演出:指以演技、舞蹈、歌唱、彈奏樂器或其他方法向現場之公眾傳達著作內容。
    以擴音器或其他器材,將原播送之聲音或影像向公眾傳達者,亦屬之。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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