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治理業務」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公共治理業務:指從事國家發展綜合規劃、經濟發展、社會發展、產業發展、人力資源發展、國土、區域及離島與永續發展、文化與族群發展、管制考核、政府資訊管理、法制革新等及其他有關公共治理業務。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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