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性體育運動團體」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全國性體育運動團體:指依人民團體法立案登記,並具有各該運動種類之國際運動總會或亞洲運動協(總)會會員資格之團體。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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