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兒童及少年:指未滿十八歲之人;所稱兒童,指未滿十二歲之人;所稱少年,指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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