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指在計算應課稅所得額時,應將該項所得自全年所得額中減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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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指前款課稅所得,依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免計入民間機構課稅所得計算其應納之營利事業所得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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