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之查核」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個案之查核:指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一、陳情或檢舉人以書面或言詞敘明申報人之姓名,且指明其申報不實或涉有貪瀆之情事。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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