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統計目的之用」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供統計目的之用:指依本法第十八條規定所為之資料提供,及供各機關編製統計調查名冊作業之用。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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