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水產用水」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1. 二級水產用水:在陸域地面水體,指可供鰱魚、草魚及貝類培養用水之水源;在海域水體,指虱目魚、烏魚及龍鬚菜培養用水之水源。
  2. 二級水產用水:指虱目魚、烏魚及龍鬚菜培養用水之水源。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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