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等列管軍品」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二等列管軍品:指主管機關認定國內法人、機構或團體具研發、產製、維修能力之武器、彈藥及可供軍事用途之軟硬體,或具研發、產製、維修潛能之作戰物資。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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