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貸款」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之貸款:指依本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運用勞工保險基金對於被保險人之貸款(以下簡稱本貸款)。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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