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生死合險」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之生死合險:指保險人於被保險人在契約規定年限內死亡或屆契約規定年限仍生存時,保險人依照契約均須負給付保險金額責任之生存與死亡兩種混合組成之保險。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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