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境內之課徵標的物」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中華民國境內之課徵標的物:指依本法規定計入本次遺產總額或贈與總額並經課徵遺產稅之遺產或課徵贈與稅之受贈財產,其所在地於中華民國境內者。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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