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期燃油機車」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七期燃油機車:指符合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六條規定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一日施行之新車型審驗排放標準,並取得中央主管機關排氣審驗合格證明之非大型重型等級量產燃油機車。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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