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風險職務機關」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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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考試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第22條 …職務,為經銓敘部依公務人員危勞職務認定標準核備者。本辦法所稱高風險職務機關,係指機關組織法規所定職務具有前項高風險職務者。
  2. 考試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第23條 高風險職務機關對於執行高風險職務人員,使用之機具設備及個人防護裝備,應定期維護或汰換,並購置有利於完成職務及提升執行職務安全之新式設備、器具、材料及防護裝備。前項所需預算,應優先編列。
  3. 考試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第24條 高風險職務機關,應建立執行高風險職務時之人員現場安全管控機制及緊急事故應變方案。前項管控機制及應變方案由高風險職務機關訂定後,報其主管機關備查。
  4. 考試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第25條 高風險職務機關應就執行高風險職務人員,定期辦理執行職務所需相關教育訓練。前項教育訓練之內容,由高風險職務機關訂定後,報其主管機關備查。
  5. 考試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第26條 高風險職務人員得每年實施一次一般健康檢查,並由高風險職務機關分級管理;未滿四十歲者,得每二年實施一次。特定項目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資格、因應執行職務所需之健康檢查項目、補助基準及分級管理方式,由高風險職務機關訂定後,報其主…
  6. 考試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第27條 高風險職務機關之主管機關應就業管職務訂定執行職務之規範,及實施風險評估,並據以提出各種風險控制方案。前項主管機關應建立執行高風險職務導致傷亡、猝發或加重疾病個案之通報制度、發行年報,並得委託相關研究單位,調查個案背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