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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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個人投資新創事業公司所得減除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指自設立登記日起未滿二年,並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之股份有限公司:一、其技術、創意或商業模式具創新性及發展性。二、可提供目標市場解決方案或創造需求。三、開發之產品、勞務或服務,具市場化之潛力。前項…
- 行政個人投資新創事業公司所得減除辦法 第3條 …所得稅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之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前項個人與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相互間,如有藉投資資金或其他虛偽之安排,不當為他人或自己規避或減少納稅義務之情形,稅捐稽徵機關為正確計算該個人之綜合所得總額及應納稅額,得依稅…
- 行政個人投資新創事業公司所得減除辦法 第4條 …期間內,在同一年度以現金投資同一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達新臺幣一百萬元,並自取得該公司新發行股份日起,持有期間達二年者,得就投資金額百分之五十限度內,自持有期間屆滿二年之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減…
- 行政個人投資新創事業公司所得減除辦法 第5條 公司申請核定為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者,應於設立登記日起二年內,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之:一、公司設立登記及最近一次變更登記證明文件。二、營運計畫。三、股東名冊。四、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前項申請不得逾中華民國一…
- 行政個人投資新創事業公司所得減除辦法 第7條 公司經核定為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後,於其個人股東持有股份屆滿二年之次年一月底前,檢附下列文件向公司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核發個人股東投資自綜合所得總額減除證明書,並將該等文件副知中央主管機關:一、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高…
- 行政個人投資新創事業公司所得減除辦法 第8條 個人於辦理持有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股份屆滿二年之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檢附前條證明書並自綜合所得總額減除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得減除之投資金額。
-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 第23-2條 …個人以現金投資於成立未滿二年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國內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且對同一公司當年度投資金額達新臺幣一百萬元,並取得該公司之新發行股份,持有期間達二年者,得就投資金額百分之五十限度內,自持有期間屆滿二年之當…
- 行政所得基本稅額條例 第12條 …之證書。但其發行或私募公司,屬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國內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且交易時該公司設立未滿五年者,免予計入。(二)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受益憑證。四、依所得稅法或其他法律規定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減除之非現金捐贈…
- 行政個人證券交易所得或損失查核辦法 第2條 …。但不包括其發行或私募公司,屬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國內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且交易時設立未滿五年者。二、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受益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