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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 第9條 為鼓勵高階專業人員及技術投資人參與生技醫藥公司之經營及研究發展,並分享營運成果,生技醫藥公司高階專業人員因獎酬及技術投資人因技術入股而取得之新發行股票,得選擇免予計入取得股票當年度應課稅所得額課稅,一經擇定不得變更。但選…
  2. 行政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 第10條 …半數同意之決議,並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得發行認股權憑證予前條之高階專業人員或技術投資人。依前項規定持有認股權憑證者,得依約定價格認購特定數量之股份,其認購價格得不受公司法第一百四十條不得低於票面金額之限制。生技醫藥公司依前…
  3. 行政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 第16條 高階專業人員或技術投資人依第九條第一項、第十條第五項規定選擇免予計入取得股票當年度課稅者,生技醫藥公司應於股東轉讓或辦理帳簿劃撥年度之次年度一月三十一日以前,依規定格式向該管稅捐稽徵機關列單申報該已轉讓或辦理帳簿劃撥之股…
  4. 行政適用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緩課所得稅辦法 第2條 生技醫藥公司高階專業人員因獎酬或技術投資人因技術入股而取得新發行股票,依本條例第九條第一項規定選擇全數緩課所得稅,經生技醫藥公司依規定送請主管機關認定適用緩課所得稅者,該生技醫藥公司應自高階專業人員或技術投資人取得股票年…
  5. 行政適用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緩課所得稅辦法 第3條 依前條第一項規定選擇緩課所得稅之高階專業人員或技術投資人,應於股票實際轉讓或帳簿劃撥至其往來證券商或保管機構之保管劃撥帳戶時,以該股票之轉讓價格、贈與或作為遺產分配時之時價或撥轉日之時價,作為轉讓或撥轉年度之收益,依所得…
  6. 行政適用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緩課所得稅辦法 第4條 生技醫藥公司高階專業人員或技術投資人依本條例第十條第五項規定,以持有認股權憑證認購取得股票並選擇全數緩課所得稅者,生技醫藥公司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檢附文件及高階專業人員或技術投資人股票緩課原因消滅或轉讓時之所得…
  7. 行政適用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緩課所得稅辦法 第5條 …條例第九條規定取得新發行股票者,以生技醫藥公司交付股票日認定高階專業人員或技術投資人取得股票日。前項所稱交付股票日,股票交付採帳簿劃撥者,指公司或其代理機構指定之帳簿劃撥交付日;非採帳簿劃撥者,為公司或其代理機構規定可領…
  8. 行政適用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緩課所得稅辦法 第6條 高階專業人員或技術投資人適用本條例第九條第一項、第十條第五項規定者,扣繳義務人於給付股票時,免依所得稅法第八十八條規定辦理扣繳。生技醫藥公司依本條例第九條第六項、第十條第五項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認定,經主管機關否准其申請者…
  9. 行政適用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緩課所得稅辦法 第7條 …日者,申報期間延長至二月五日止,填發期間延長至二月十五日止。高階專業人員或技術投資人透過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出售適用本條例第九條及第十條規定之股票者,證券商應於股票成交次一營業日將股票轉讓日期、數量及成交價格…
  10. 行政生技醫藥公司高階專業人員及技術投資人緩課股票認定作業辦法 第2條 本條例第九條所稱高階專業人員,指具備生技醫藥相關專業或技術,且擔任生技醫藥公司執行長或經理人以上職務之人員;所稱技術投資人,指以生技醫藥公司所需技術抵充出資之技術入股投資人。前項所定具備生技醫藥相關專業或技術之範圍,包括…
  11. 行政生技醫藥公司高階專業人員及技術投資人緩課股票認定作業辦法 第3條 適用本條例第九條第一項緩課所得稅規定之高階專業人員或技術投資人,應於取得股票時擇定適用緩課,並就取得股票全數緩課所得稅。但股票訂有限制轉讓期間者,應於可處分日擇定適用緩課所得稅。前項高階專業人員或技術投資人取得股票日,以…
  12. 行政生技醫藥公司高階專業人員及技術投資人緩課股票認定作業辦法 第4條 高階專業人員因獎酬取得股票選擇適用前條第一項規定者,發行股票之公司應於其設立登記或發行新股變更登記核准之次日起四個月內,或本辦法訂定發布日當日起四個月內,檢附下列文件向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申請認定:一、生技醫藥公司審定…
  13. 行政生技醫藥公司高階專業人員及技術投資人緩課股票認定作業辦法 第6條 高階專業人員因獎酬或個人技術投資人因技術入股取得股票適用本條例第九條第二項規定者,發行股票之公司應於高階專業人員持有股票且繼續於公司任職達二年之次日起二個月內,或於個人技術投資人持有股票且提供該公司技術應用相關服務累計達…
  14. 行政生技醫藥公司高階專業人員及技術投資人緩課股票認定作業辦法 第7條 高階專業人員或技術投資人依本條例第十條規定持有生技醫藥公司經核准發行之認股權憑證並認購取得股票者,其認股權憑證取得日及執行權利日,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至一百二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前項高階專業人員或技術投資人…
  15. 行政生技醫藥公司發行認股權憑證作業辦法 第2條 本條例第十條所稱高階專業人員,指具備生技醫藥相關專業或技術,且擔任生技醫藥公司執行長或經理人以上職務之人員;所稱技術投資人,指以生技醫藥公司所需技術抵充出資之技術入股投資人。前項所定具備生技醫藥相關專業或技術之範圍,包括…
  16. 行政生技醫藥公司發行認股權憑證作業辦法 第3條 生技醫藥公司發行認股權憑證予高階專業人員或技術投資人,應檢附下列資料向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申請:一、生技醫藥公司審定函。二、公司登記證明文件。三、董事會發行認股權憑證之會議紀錄及簽到名冊。四、公司營運計畫書,內容包括營…
  17. 行政生技醫藥公司發行認股權憑證作業辦法 第6條 本部依前條召開審查會議時,針對公司發行認股權憑證予高階專業人員或技術投資人對該公司營運之重要性,得邀請該公司相關人員列席,說明及答復有關問題或補充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