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危險品」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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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基隆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第2條 …舶。二、港區工程用船舶:指從事港區工作或海事工程之船舶。三、高度危險品:指化學危險品、放射性、爆炸性物質,或經行政院環保署公告之毒性物質。
  2. 行政基隆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第3條 …從事港區工程之本國籍船舶。二、總噸位未滿八千總噸。三、未裝載高度危險品。四、未載運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