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代為收受而居住於同一住宅之主人」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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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司法郵務機構送達行政訴訟文書實施辦法 第4條 …同生活為必要。三、受雇人:指受僱服日常勞務有繼續性質者。四、願代為收受而居住於同一住宅之主人:指同居人、受雇人以外,不以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居住於同一住宅之屋主或出租人,並願意收受送達文書者。前項第一款之有辨別事理能力,以…
  2. 司法郵務機構送達行政訴訟文書實施辦法 第7條 …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本人,亦無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受雇人或願代為收受而居住於同一住宅之主人受領行政訴訟文書者,應受送達人之處所如在限時投遞區內,得利用夜間送達。
  3. 司法郵務機構送達行政訴訟文書實施辦法 第16條 送達之行政訴訟文書由同居人、受雇人、願代為收受而居住於同一住宅之主人或接收郵件人員代收時,應於送達證書上註明姓名及其與應受送達人之關係。
  4. 司法行政訴訟法 第72條 …晤應受送達人者,得將文書付與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受雇人或願代為收受而居住於同一住宅之主人。前條所定送達處所之接收郵件人員,視為前項之同居人或受雇人。如同居人、受雇人、居住於同一住宅之主人或接收郵件人員為他造當事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