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的搜尋結果
相關法規
條文搜尋結果
- 行政水污染防治各項許可申請收費標準 第2條 …水措計畫)或各項許可證(文件)之審查登記、變更、展延之核發、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審定登記、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及其他應收取審查費之審查項目申請,應依附表一、附表二所列費額收取。前項附表一所定專責單位或人員設…
- 行政水污染防治各項許可申請收費標準 第4條 主管機關依本法受理水措計畫、各項許可證(文件)、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審定登記、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之下列變更,免收取審查費:一、基本資料。二、廢(污)水水量或污泥量之計測設施、計量方式及其校正維護方法。三、經…
- 行政水污染防治各項許可申請收費標準 第5條 主管機關依本法核發水措計畫核准文件、各項許可證(文件)、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審定登記文件,應收取證書費新臺幣五百元。因毀損或滅失申請換發、補發者,亦同。
- 行政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指於工廠製造組裝後,運至建築物工地接管安裝,處理生活污水之設施。前項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處理方式屬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訂定之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設計技術規範者,其處理功能及設計規格等,…
- 行政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3條 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審定登記後,始得上市。前項審定登記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辦理。
- 行政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4條 依前條規定提出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審定登記申請者(以下簡稱申請者)應繳納審查費,並以一廠牌、一型號、一設施,為單一申請案件。前項申請應檢具下列文件:一、申請表。二、營利事業登記證或經政府機關核准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
- 行政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5條 中央主管機關受理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審定登記,分第一階段設計技術書面審查及第二階段抗壓、滲漏及功能測試審查。前項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依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規定之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設計技術規範設計者,免進行第二階段功…
- 行政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6條 申請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審定登記,經第一階段設計技術書面審查核准,應即設置實體設施,依核准之測試期限進行第二階段抗壓、滲漏及功能測試。未能於期限內完成測試者,得於期限屆滿前七日內申請展延。但展延以一次為限,且最長不…
- 行政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10條 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審定登記文件有效期限為三年。期滿仍繼續使用者,應自期滿六個月前起算四個月之期間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展延。每次展延,不得超過三年。前項申請,應檢具下列文件:一、申請表。二、原審定登記文件影本…
- 行政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11條 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製造者,應於設施主體明顯處及自動控制箱(盤)上標示廠牌、型號、生產序號及審定登記字號,並檢附安裝、操作維護及使用手冊、品質服務保證書、出廠證明。
- 行政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12條 申請者取得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審定登記後,應按月記錄型號、審定登記字號、製造數量、銷售數量、生產序號、使用者及安裝地點,並保存三年,供主管機關查驗。
- 行政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13條 …央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派員攜帶證明文件,進入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製造或設置場所,執行下列查驗工作:一、於審定期間,查驗其實體設施設置規格、功能測試情形及其相關紀錄。二、於製造期間,查驗其產品之品保品…
- 行政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15條 本辦法施行前,依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審核作業要點取得認可登記文件者,得繼續使用至有效期限屆滿為止,並得申請展延,展延之有效期限不得超過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展延期滿應重新申請審定登記。但設計水量低於每日二‧…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99條 …項第二款執行綠化有困難之面積,包括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戶外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戶外教育運動設施、工業區之戶外消防水池及戶外裝卸貨空間、住宅區及商業區依規定應留設之騎樓、迴廊、私設通路、基地內通路、現有巷道或既成道…
- 行政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第9條 …之農舍,應依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設置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其為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者,應於申報開工時檢附該設施依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管理辦法取得之審定登記文件影本,並於安裝時,作成現場安裝紀錄。五、農舍之放流水應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