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營業性之公共設施用地及其改良物」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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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81條 本條例第十四條所稱非營業性之公共設施用地及其改良物,指道路、鐵路基地、公園、綠地、機關用地、廣場、停車場所、體育場、集會場、警所、消防及防空設施、公立學校、公立醫院、診所、污水處理廠、公立殯葬設施、河道、上下水道、灌溉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