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密封放射性物質」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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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管制收費標準 第5條 …,如附表三:一、改裝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二、增加非密封放射性物質之使用場所、核種數量或活度。三、變更放射性物質生產及其設施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製造設施。四、變更銷售許可證之持有項目。前項申請如係放射性物質活度…
- 行政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 第2條 …閉容器內,在正常使用情形下,足以與外界隔離之放射性物質。二、非密封放射性物質:指密封放射性物質以外之放射性物質。三、改裝:指放射性物質、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或其使用場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變更密封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
- 行政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 第5條 …者,再行申請輸入時,得免附第一項各款文件。領有主管機關核發之非密封放射性物質使用許可證或經主管機關同意登記之設施經營者,申請輸入時,得免附第一項各款文件。
- 行政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 第7條 …轉讓放射性物質,應另檢附運送說明相關文件。領有主管機關核發之非密封放射性物質使用許可證或經主管機關同意登記之設施經營者,申請非密封放射性物質轉讓時,得免附前項文件。
- 行政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 第19條 使用應申請許可之非密封放射性物質或分裝、標誌放射性物質者,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審查合格後,發給安裝許可:一、經核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政府機關(構)免附。二、相關操作人員證明文件影本及…
- 行政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 第24條 使用應申請登記備查之非密封放射性物質或分裝、標誌放射性物質者,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審查合格後,同意登記:一、經核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政府機關(構)免附。二、相關操作人員證明文件影本及…
- 行政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 第27條 …二條及第二十三條安裝或改裝規定申請使用許可證或登記備查。領有非密封放射性物質使用許可證或經主管機關同意登記之設施經營者,增加使用場所、核種數量或活度,應分別依第十九條及第二十四條規定申請使用許可證或登記備查。
- 行政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 第41條 設施經營者於非密封放射性物質作業場所永久停止使用時,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經主管機關審查合格後,依計畫進行除污:一、領有許可證者應附原領使用許可證。二、除污計畫書。前項第二款除污計畫書之內容應包括除污期程、除污方…
- 行政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 第50條 設施經營者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質者,應於每週或每次作業完畢後,偵測其工作場所污染情形乙次並記錄。每年應就排放之廢水取樣至少二次,並偵測分析其核種。
- 行政原子能法施行細則 第47條 放射性物質及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執照分為非密封放射性物質、密封放射性物質及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三種,應由所有人填具附件(七)之申請書,報由原子能委員會審查合格後發給執照;其換發時亦同。屬於醫用之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
- 行政原子能法施行細則 第56條 …次方貝克(一百居里)之密封放射性物質、未滿免予管制量一萬倍之非密封放射性物質、未滿五十萬伏巔值之X光檢查設備或粒子最大能量未滿五十萬電子伏之質點加速設備。二、領有中級操作執照者,得操作未滿1.85×10十四次方貝克(五千…
- 行政原子能法施行細則 第58條 …方貝克(一百毫居里)之密封放射性物質、未滿免予管制量一百倍之非密封放射性物質、未滿一萬伏巔值之X光試驗設備或粒子最大能量未滿一萬電子伏之質點加速設備之操作者。二、各大專院校或研究機構之教員、研究人員或在教員或研究人員直接…
-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施行細則 第22條 …壞至不堪使用狀態,並拍照留存備查或報請主管機關派員檢查。二、非密封放射性物質使用設施及場所永久停止使用時,應依主管機關核准之計畫完成除污,並報請主管機關檢查。
- 行政輻射防護服務相關業務管理辦法 第4條 …。三、醫用密封放射性物質。四、醫用鈷六十遠隔治療機。五、醫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質。六、非醫用櫃型X光機。七、非醫用移動型X光機。八、動物用X光機。九、非醫用直線加速器。十、非醫用密封放射性物質。十一、非醫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