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遊戲機」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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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 第2條 …作以達到一定遊戲目的之軟體。但不包含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所稱電子遊戲機使用之軟體。二、有分級管理義務之人:指遊戲軟體發行、代理、租售、散布、展示陳列、提供接取瀏覽或下載之人。三、棋奕類遊戲軟體:指在模擬之棋盤上依照規則移…
- 行政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第3條 本條例所稱電子遊戲場業,指設置電子遊戲機供不特定人益智娛樂之營利事業。
- 行政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第4條 本條例所稱電子遊戲機,指利用電、電子、電腦、機械或其他類似方式操縱,以產生或顯示聲光影像、圖案、動作之遊樂機具,或利用上述方式操縱鋼珠或鋼片發射之遊樂機具。但未具影像、圖案,僅供兒童騎乘者,不包括在內。前項電子遊戲機不得…
- 行政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第5條 電子遊戲場業之營業分級如下:一、普通級:指僅設置益智類電子遊戲機,供兒童、少年及一般大眾遊藝者。二、限制級:指設置鋼珠類、娛樂類或附設益智類電子遊戲機,僅供十八歲以上之人遊藝者。電子遊戲場業在同一營業場所不得混合營業級別…
- 行政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第6條 電子遊戲機之製造業、進口人或軟體設計廠商,應於製造或進口前,就其軟體,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評鑑分類文件;並於出廠或進口時,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查驗,合格者,發給機具類別標示證。但專供出口電子遊戲機之製造,不在此限。前項查…
- 行政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第7條 …電子遊戲場業者不得陳列、使用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評鑑分類及公告之電子遊戲機及擅自修改已評鑑分類之電子遊戲機。電子遊戲機之機具結構或軟體經修改者,視為新型機種,應即依規定申請檢驗及評鑑分類。
- 行政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第16條 非電子遊戲場業之其他營利事業,不得就其營業場所,供他人設置電子遊戲機營業。
- 行政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第17條 …於營業場所入口明顯處,標示營業級別及入場年齡限制。五、不得於電子遊戲機使用真幣、信用卡、金融卡、現金卡、儲值卡或其他作為簽帳、提款、轉帳或支付之電磁紀錄物或晶片;其娛樂用代幣之大小、式樣或重量,不得與真幣相同或近似。六、…
- 行政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第21條 電子遊戲場業不得設置本條例施行前已公告查禁之電子遊戲機供人娛樂。
- 行政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第23條 電子遊戲機之製造業、進口人或軟體設計廠商違反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者,處負責人或行為人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違反第六條第五項規定者,依商品檢驗法規定處罰。違反第七條第一項規定者,處負責人或行為人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
- 行政電子遊戲機及電子遊戲場管理辦法 第2條 電子遊戲機之分類及其分類標準如下:一、益智類(一)暴露程度:無任何暴露畫面,且無妨害風化。(二)暴力、血腥或恐怖程度:無任何過激暴力、血腥或恐怖。(三)操作結果:所得之分數僅得作為兌換獎品之憑證,不得作為轉押注使用。二、…
- 行政電子遊戲機及電子遊戲場管理辦法 第3條 電子遊戲機評鑑委員會(以下簡稱評鑑委員會)之任務如下:一、電子遊戲機之認定。二、電子遊戲機之評鑑分類。評鑑委員會置召集人一人,由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指派商業發展署人員兼任;另置委員十二人至十八人,組成時任一性別委員比例…
- 行政電子遊戲機及電子遊戲場管理辦法 第5條 …式備齊下列文件,且中文文字應使用正體中文,向本部申請之:一、電子遊戲機評鑑申請表(附件一)。二、電子遊戲機說明書(附件二),一式四份。三、電子遊戲機操作過程之影音檔。四、廠商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工廠登記或出進口廠商登記之證…
- 行政電子遊戲機及電子遊戲場管理辦法 第5-1條 電子遊戲機之機具名稱、框體、操作介面及遊戲畫面所使用之中文文字,應以正體中文為之。經評鑑分類之電子遊戲機,不符前項規定者,主管機關得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撤銷其評鑑分類結果。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十…
- 行政電子遊戲機及電子遊戲場管理辦法 第6條 評鑑委員會依電子遊戲機說明書及電子遊戲機操作過程之影音檔,據以評鑑,並得視需要請申請人列席評鑑委員會說明。評鑑委員會如認為申請案件仍有釐清之必要者,應由本部通知申請人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評鑑委員會得決議不予評鑑。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