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支付帳戶」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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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 3 頁- 行政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 第2條 …在會計處理上,凡以現金收支傳票記帳者皆屬之)或換鈔交易。五、電子支付帳戶:指電子支付機構接受使用者開立記錄資金移轉或儲值情形之網路帳戶。上開使用者指於電子支付機構註冊及開立電子支付帳戶,利用電子支付機構所提供服務進行資金…
- 行政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 第3條 …息時,得不執行該等程序,而改以申報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十二、電子支付帳戶之客戶身分確認程序應依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不適用第四款至第七款規定。十三、辦理電子票證記名作業,不適用第四…
- 行政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 第4條 …施相關文件。三、對於由代理人辦理開戶、電子票證記名作業、註冊電子支付帳戶、投保、保險理賠、保險契約變更或交易者,且查證代理之事實及身分資料有困難。四、持用偽、變造身分證明文件。五、出示之身分證明文件均為影本。但依規定得以…
- 行政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 第5條 …少應包括:(一)客戶加開帳戶、新增電子票證記名作業、新增註冊電子支付帳戶、保額異常增加或新增業務往來關係時。(二)依據客戶之重要性及風險程度所定之定期審查時點。(三)得知客戶身分與背景資訊有重大變動時。二、金融機構應對客…
- 行政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 第9條 …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或日常交易資訊,增列相關之監控態樣。其中就電子支付帳戶間款項移轉,金融機構監控時應將收受兩端之所有資訊均納入考量,以判定是否申報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六、金融機構執行帳戶或交易持續監控之情形應予記錄,並依…
- 行政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 第12條 …身分證、駕照或類似之官方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或紀錄。(二)帳戶、電子支付帳戶或卡戶檔案或契約文件檔案。(三)業務往來資訊,包括對複雜、異常交易進行詢問所取得之背景或目的資訊與分析資料。三、金融機構保存之交易紀錄應足以重建個別…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8條 …者身分確認之管理。(八)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收受儲值款項、電子支付帳戶間款項移轉業務之管理。(九)資訊系統及安全控管作業之管理。(十)資訊單位及資訊系統使用單位權責劃分之管理。(十一)其他業務之規範及作業程序。電子支付…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使用者:指於電子支付機構註冊及開立電子支付帳戶,利用電子支付機構所提供服務進行資金移轉或儲值者。二、電子支付帳戶:指電子支付機構接受使用者開立記錄資金移轉與儲值情形之網路帳戶。三、個人使用者:指自…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第5條 …確認。七、經相關機關通報該使用者有非法使用金融機構存款帳戶或電子支付帳戶之紀錄。八、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應拒絕申請註冊之情形。電子支付機構於使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拒絕其註冊之申請:一、存款帳戶經通報為警示帳戶尚未解除。…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第6條 電子支付機構接受使用者註冊所開立之電子支付帳戶,其分類及交易功能如下:一、第一類電子支付帳戶:個人使用者之電子支付帳戶,得具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之付款及儲值功能,無收款及電子支付帳戶間款項移轉之付款功能。二、第二類及第三…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第8條 電子支付機構接受個人使用者註冊及開立第一類電子支付帳戶,其身分確認程序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確認使用者提供之行動電話號碼。二、提供國民身分證資料者,應向內政部或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查詢國民身分證領補換資料之真實性;提供…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第9條 電子支付機構接受個人使用者註冊及開立第二類電子支付帳戶,其身分確認程序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辦理前條第一項規定之程序。二、確認使用者本人之金融支付工具。前項第二款規定之金融支付工具,以存款帳戶、信用卡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第10條 電子支付機構接受個人使用者註冊及開立第三類電子支付帳戶,其身分確認程序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辦理前條規定之程序。二、以臨櫃審查或符合電子簽章法之憑證確認使用者之身分。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第12條 電子支付機構接受非個人使用者註冊及開立第二類電子支付帳戶,其身分確認程序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確認使用者本人之金融支付工具。二、徵提登記證照或核准設立文件及其代表人身分證明文件之影像檔。但我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及…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第13條 電子支付機構接受非個人使用者註冊及開立第三類電子支付帳戶,其身分確認程序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辦理前條規定之程序。二、由代表人或其所授權之代理人以臨櫃審查或符合電子簽章法之憑證確認使用者之身分。電子支付機構應依其所訂定之防…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第16條 …七條及非個人使用者申請變更第十一條之基本身分資料。二、使用者電子支付帳戶之交易出現異常情形。三、使用者於註冊時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或登記證照等相關文件疑似偽造或變造。四、使用者交易時距前次交易已逾一年。五、同一行動電話號碼…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第17條 電子支付機構接受使用者註冊所開立之電子支付帳戶,其交易限額如下:一、第一類電子支付帳戶:每月累計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之付款金額,以等值新臺幣三萬元為限;儲值餘額以等值新臺幣一萬元為限。二、第二類電子支付帳戶:每月累計收款…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第18條 同一使用者於同一電子支付機構開立一個以上之電子支付帳戶時,各帳戶收款及付款金額不得超過該帳戶類別之限額,歸戶後總限額不得超過該使用者註冊及開立電子支付帳戶中最高類別之限額。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第19條 電子支付機構經營收受儲值款項及電子支付帳戶間款項移轉業務,應符合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及第二項之限額規定,並得於限額範圍內對使用者進行分級管理。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第21條 電子支付機構應留存使用者電子支付帳戶之必要交易紀錄,其範圍如下:一、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業務:留存付款方支付工具種類、帳號或卡號、支付金額、支付幣別、支付時間、付款方與收款方電子支付帳戶帳號、交易手續費及交易結果;發生退…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第22條 …項之付款服務。電子支付機構對於僅符合前項身分確認程序所開立之電子支付帳戶,應就降低其佔全部電子支付帳戶之比率,訂定調整計畫,函報主管機關備查,且其交易功能僅限提供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之付款服務,交易限額如下:一、一百零六…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第16條 電子支付機構收取使用者之支付款項,應確實於使用者之電子支付帳戶內記錄支付款項金額,存入其於專用存款帳戶銀行開立之相同幣別專用存款帳戶。電子支付機構對於支付款項,應與其自有資金及收益計提金分別儲存及管理。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第18條 電子支付機構對於每日記錄於使用者電子支付帳戶之代理收付款項,最遲應於次一銀行營業日內存入專用存款帳戶。電子支付機構儲存於管理銀行之代理收付款項每日餘額,不得低於前一銀行營業日全部專用存款帳戶代理收付款項總餘額之百分之五十…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第19條 電子支付機構應將每日記錄於使用者電子支付帳戶之儲值款項,於次一銀行營業日內全額存入管理帳戶。電子支付機構依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將支付款項交付信託,經與管理銀行約定應儲存於管理帳戶及合作帳戶之儲值款項比例,得不適用前項…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2條 …。二、收受儲值款項:指電子支付機構接受使用者將款項預先存放於電子支付帳戶,以供與電子支付機構以外之其他使用者進行資金移轉使用之業務。三、電子支付帳戶間款項移轉:指電子支付機構依使用者非基於實質交易之支付指示,將其電子支付…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3條 …申請情形建立管理機制,防杜人頭帳戶。三、向使用者提醒,如利用電子支付帳戶為非法使用,應負法律責任。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4條 …構之名稱及聯絡資訊。二、電子支付機構業務定型化契約條款。三、電子支付帳戶之使用方式、終止事由及支付款項提領與退還方式。四、向使用者收取手續費與使用者可能負擔之一切費用及其計算方式,並以淺顯文字輔以實例具體說明之。五、使用…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7條 …有規定或使用者與電子支付機構另有約定者外,不得任意凍結使用者電子支付帳戶內之款項。使用者支付指示應記載下列事項:一、付款方姓名、名稱或與電子支付機構約定其他足資識別身分之資訊及電子支付帳戶帳號;其中個人使用者之姓名,應予…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9條 不同之電子支付機構所開立之電子支付帳戶間,無論是否為同一使用者所有,均不得為款項移轉。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電子票證業務之電子支付機構,得依使用者之支付指示,將紀錄於電子支付帳戶之新臺幣支付款項移轉至同一使用者所持有該機構發…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10條 …質交易款項業務者間之資金移轉應委託金融機構辦理,不得交互開立電子支付帳戶,或委託其他電子支付機構或經營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業務者辦理。收款使用者應為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之最終收款方。但收款使用者為金融機構、便利商店業及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