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支付作業環境」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資訊系統標準及安全控管作業基準辦法 第3條 …辦理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之應用軟體、系統軟體及硬體設備。三、電子支付作業環境:指電子支付平臺、網路、作業人員及與該電子支付平臺網路直接連結之應用軟體、系統軟體及硬體設備。四、網路型態區分如下:(一)專屬網路:指利用電子設…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資訊系統標準及安全控管作業基準辦法 第13條 電子支付作業環境之個人資料保護應符合下列要求:一、為維護所保有個人資料之安全,應採取下列資料安全管理措施:(一)訂定各類設備或儲存媒體之使用規範,及報廢或轉作他用時,應採取防範資料洩漏之適當措施。(二)針對所保有之個人資…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資訊系統標準及安全控管作業基準辦法 第15條 …、專線或虛擬私有網路進行。四、監控室之網路設備與電腦設備如為電子支付作業環境之範圍,應符合本辦法相關規定。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資訊系統標準及安全控管作業基準辦法 第16條 電子支付作業環境之營運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一、應避免於營運環境安裝程式原始碼。二、應建立定期備份機制及備份清冊,備份媒體或檔案應妥善防護,確保資訊之可用性及防止未授權存取。三、應建立回存測試機制,以驗證備份之完整性及儲存…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資訊系統標準及安全控管作業基準辦法 第17條 電子支付作業環境之脆弱性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一、應偵測網頁與程式異動,紀錄並通知相關人員處理。二、應偵測惡意網站連結並定期更新惡意網站清單。三、應建立入侵偵測或入侵防禦機制並定期更新惡意程式行為特徵。四、應建立病毒偵測機…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資訊系統標準及安全控管作業基準辦法 第18條 電子支付作業環境之網路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一、網路應區分網際網路、非武裝區(DemilitarizedZone;以下簡稱DMZ)、營運環境及其他(如內部辦公區)等區域,並使用防火牆進行彼此間之存取控管。機敏資料僅能存放於…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資訊系統標準及安全控管作業基準辦法 第19條 電子支付作業環境之系統生命週期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一、應訂定資訊安全開發設計規範並落實執行。二、對於委外開發的應用軟體,應執行監督並確保其有效遵循本辦法規定。三、應確保系統軟體和應用軟體安裝最新安全修補程式。四、對於測試…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資訊系統標準及安全控管作業基準辦法 第20條 電子支付作業環境之委外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一、委外處理前應先對受託廠商進行適當之安全評估,並依據最小權限及資訊最小揭露原則進行安全管控設計。二、委託契約或相關文件中,應明確約定下列內容:(一)受託廠商應遵守本辦法及其他適…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資訊系統標準及安全控管作業基準辦法 第21條 電子支付作業環境之資訊安全事故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一、應將各作業系統、網路設備及資安設備之日誌及稽核軌跡集中管理,進行異常紀錄分析,設定合適告警指標並定期檢討修訂。二、應建立資訊安全事故通報、處理、應變及事後追蹤改善作業…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資訊系統標準及安全控管作業基準辦法 第22條 電子支付作業環境之營運持續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一、應進行營運衝擊分析,定義最大可接受系統中斷時間,設定系統復原時間與資料復原時點,採取必要備援機制並應考量如有系統復原時間限制狀況下,建立安全距離外之異地備援機制,以維持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