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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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 2 頁- 行政老人保護通報及處理辦法 第2條 …務時知悉老人有疑似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填具通報表,以網際網路、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方式,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情況緊急時,得先以言詞、電話通訊方式通報,並於二十四小時內填具通報表,以上開方式傳送直轄市、縣(市…
- 行政兒童及少年保護通報與分級分類處理及調查辦法 第2條 …悉兒童及少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立即填具通報表,以網際網路、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等方式,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至遲不得逾二十四小時;情況緊急時,得先以言詞、電話通訊方式通報,並於知悉起二十四小時內填具通報表…
- 行政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4條 本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之通報方式,應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等方式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情況緊急時,得先以言詞、電話通訊方式通報,並於通報後二十四小時內補送通報表。前項通報作業,應就通報表所定內容詳實填載,並注…
- 行政性侵害案件通報及分級分類處理辦法 第3條 本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之通報方式,應以網際網路、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等方式,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情況緊急時,得先以言詞、電話通訊方式通報,並於二十四小時內補送通報表。前項通報作業,應注意維護被害人之秘密或隱…
- 行政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12條 …險者,檢察官、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以言詞、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之方式聲請緊急保護令,並得於夜間或休息日為之。前項聲請得不記載聲請人或被害人之住居所,僅記載其送達處所。法院為定管轄權,得調查被害人之…
- 行政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16條 …庭暴力之急迫危險者,應於四小時內以書面核發緊急保護令,並得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緊急保護令予警察機關。聲請人於聲請通常保護令前聲請暫時保護令或緊急保護令,其經法院准許核發者,視為已有通常保護令之聲請。暫時保護令、緊…
- 行政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34-1條 …害人或其家庭成員。前二項通知應於被告釋放前通知,且得以言詞、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之方式通知。但被害人或其家庭成員所在不明或通知顯有困難者,不在此限。
- 行政家庭暴力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6條 …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但書規定,以言詞、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之方式聲請緊急保護令時,應表明前條各款事項,除有特殊情形外,並應以法院之專線為之。
- 行政家庭暴力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書面為之,並檢具事證及其他相關資料。但情況急迫者,得以言詞、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之方式報告。
- 行政家庭暴力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21條 本法第五十條第二項通報方式,應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情況緊急時,得先以言詞、電話通訊方式通報,並於通報後二十四小時內補送通報表。前項通報表內容,包括通報人、被害人、相對人之基本資料、具體受暴事實及相關協助等事項。
- 行政精神疾病嚴重病人保護人通報及管理辦法 第5條 第二條之通報及前條之通知,得以書面、言詞、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等方式為之;但以言詞告知者,應於二十四小時內以其他方式補正。前項作業,應注意維護保護人之秘密或隱私,不得洩漏。
- 行政少年安置輔導之福利及教養機構設置管理辦法 第6條 …其他相關事項。法院交付安置個案時,安置機構應以資訊管理系統、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方式,通知主管機關、安置機構所在地及個案戶籍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安置輔導結束時,亦同。
- 行政身心障礙者保護通報及處理辦法 第3條 …本法第七十五條各款情形之一者,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填具通報表,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等方式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情況緊急時,得先以言詞、電話通訊方式通報,並於二十四小時內填具通報表,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 行政兒童及少年收出養資訊管理及使用辦法 第4條 …童及少年。七、其他團體或專業人員。前項各機關(構)、個人得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等方式提供相關資訊。
- 行政無依兒童及少年安置處理辦法 第2條 …業務人員知悉無依兒童及少年時,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填具通報表,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等方式通報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情況緊急時,得先以言詞、電話通訊方式通報,並於二十四小時內填具通報表,送當地直轄市、縣(市)主…
- 行政無依兒童及少年安置處理辦法 第4條 …年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置。但情況急迫時,得以言詞、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為之。
- 行政疑似發展遲緩兒童通報流程及檔案管理辦法 第2條 …有疑似發展遲緩兒童,應於一週內填具疑似發展遲緩兒童通報表,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等方式通報兒童戶籍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前項疑似發展遲緩兒童通報表之內容如附表。
-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異常事件報告及立即通報作業辦法 第6條 經營者依前條規定通報主管機關後,並應填具通報表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書面資料。事件發生後,於後續處理過程中有惡化之情事時,經營者應再依前條及前項規定辦理。
- 司法民事訴訟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係指送方以下列各款所列方式,將當事人或代理人書狀、證人或鑑定人書面陳述及具結文書,以及其他訴訟文書進行傳輸,受方可於其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上收受該文書或其相同型式及內容之影本者:一…
- 司法民事訴訟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 第4條 …當事人、代理人、證人或鑑定人得將其欲提出於法院之訴訟文書,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至法院。當事人或訴訟關係人陳明有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可供訴訟文書之傳送者,法院或他造當事人得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將訴訟文書傳送之…
- 司法民事訴訟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 第11條 法院收受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之訴訟文書後,應列印並於文面加蓋機關全銜之收文章,註明頁數及加蓋騎縫章後,按收文程序辦理。法院依司法院服務平台收受之訴訟文書,得不依前項規定辦理。
-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153-1條 訴訟文書,得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之;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傳送與送達有同一之效力:一、應受送達人陳明已收領該文書者。二、訴訟關係人就特定訴訟文書聲請傳送者。前項傳送辦法,由司法院定之。
- 司法各級法院辦理民事事件遠距訊問作業辦法 第6條 證人仍應於訊問前或訊問後具結,並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至訊問端法院。受訊問端法院、機關或受訊問人應於訊問後一週內將結文原本寄回訊問端法院。
- 司法刑事訴訟法 第189條 …人係依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項以科技設備訊問者,經具結之結文得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予法院或檢察署,再行補送原本。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項證人訊問及前項結文傳送之辦法,由司法院會同行政院定之。
- 司法刑事訴訟遠距訊問作業辦法 第6條 …距訊問受訊問人應依法具結者,由受訊問人或受訊問端機關將結文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予訊問之法官、檢察官。受訊問端機關應於訊問後一週內,將結文原本寄回訊問端機關。
- 司法行政法院辦理行政訴訟事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作業辦法 第6條 …訊問前或訊問後具結者,由受訊問人、受訊問端法院或機關將結文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予訊問端之行政法院。受訊問端法院、機關或陳述人應於遠距審理後一週內,將簽名後之前二項筆錄、結文或其他文書原本寄回訊問端行政法院。
- 司法行政訴訟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指送方以下列各款所列方式,將當事人或代理人書狀、證人或鑑定人書面陳述及具結文書,以及其他訴訟文書進行傳輸,受方可於其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上收受該文書或其相同型式及內容之影本者:一、…
- 司法行政訴訟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 第4條 …人、訴訟代理人、證人或鑑定人得將其欲提出於法院之訴訟文書,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至法院。當事人或訴訟關係人陳明有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可供訴訟文書之傳送者,法院或他造當事人得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將訴訟文書傳送之…
- 司法法院辦理智慧財產案件遠距訊問作業辦法 第6條 …距訊問受訊問人應依法具結者,由受訊問人或受訊問端機關將結文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予訊問之法官,再行補送原本。
- 司法懲戒案件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指送方以下列各款所列方式,將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書狀、證人或鑑定人書面陳述及具結文書,以及其他訴訟文書進行傳輸,受方可於其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上收受該文書或其相同型式及內容之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