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餘戶」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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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 第2條 …,且服役滿四年之志願役現役軍(士)官、兵,得依本辦法規定承購零星餘戶。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零星餘戶,指依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一項所定各款方式興建之住宅,於配售規劃圈內原眷戶及價售違占建戶後,所剩餘之住宅及基地。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 第4條 零星餘戶處理方式,除得依本條例第二十二條之一優先利用外,應依下列順序為之:一、以成本價格價售第二條所定之人員(以下簡稱價售)。二、委託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以下簡稱國產署)專案提估後,進行公開標售(以下簡稱標售)。三、經標售…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 第5條 …所獲績分,並檢討以價售餘宅戶數之一定比例,建立抽籤人員名冊。零星餘戶承購作業應於抽籤期日二個月前完成公告。第二條所定之人員申請承購零星餘戶,以同區同一坪型為登記承購單位,每人每次限登記一單位。國防部辦理價售作業完成後,必…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 第5-1條 國防部依本條例第二十二條之一辦理價售或出租二十八坪型以下零星餘戶,應分別以成本價格及按當地市場租金行情,依不同意改建之眷戶所提認證申請書,由符合資格者,於公告期間內提出承購、承租申請。前項申請每戶限登記一單位。原改建基地…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 第5-2條 國防部辦理前條零星餘戶出租時,應通知承租人限期繳交二個月房屋租金總額之押租保證金及第一個月租金,簽訂租賃契約並公證。逾期未完成者,取消承租資格。前項租約一期為二年,得續租一期,期滿即不得再續租。承租人應自行負擔每月水、電…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 第7條 零星餘戶價售公告應包含下列內容:一、承購人資格。二、零星餘戶所在位置、門牌號、坪型。三、各坪型數量、各戶成本價格、專有與共有部分之面積。四、可供自行看屋之時間、時段、連絡人與所屬單位電話。五、書面提出承購零星餘戶之截止期…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 第8條 依第二條所定之人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提出申請承購零星餘戶:一、經核定辦理改建之眷村原眷戶、權益承受人及存證有案之違占建戶。二、已獲國防部或所屬機關(構)輔導核配或承購改建眷宅者。但原以專案提估或促銷價承購者,不在此限…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 第10條 …證或公文書。如屆期未點還者,應取消其中籤資格,並返還所承購之零星餘戶房地、移轉所有權登記予國防部,另由國防部通知候補人依序遞補,所繳價款無息退還。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 第11條 國防部得將改建基地數量、位置、成本價格等條件相近之零星餘戶,一併辦理承購作業。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 第13條 零星餘戶所有權移轉登記完成以前,所生稅捐、水電費、大樓管理費,由國防部負擔。於所有權移轉登記完成後,由承購人負擔前開費用,且依現況點交予承購人。價售承購人除依法繼承者外,自所有權登記之日起五年內,不得自行將零星餘戶出售、…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 第16條 …缺編階為準;並得價售與第二十三條之違占建戶及中低收入戶;如有零星餘戶由主管機關處理之。前項價售中低收入戶之住宅,得由主管機關洽請直轄市、縣(市)國民住宅主管機關價購,並依國民住宅條例規定辦理配售、管理。第一項住宅社區配售…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 第22-1條 …助購宅款金額,並得價購或承租原規劃改建基地內二十八坪型以下之零星餘戶。前項於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一月十一日修正施行前,經主管機關書面通知,配合騰空點還房地者,亦同。前二項眷戶及其共同生活者,主管機關應協調國軍退除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