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管理運用帳戶」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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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 2 頁-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38條 …金集合管理運用業務,前項第一款得不適用之。信託契約或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之相關資料,於信託期間屆滿後至少保存五年。依信託契約所定之報酬,得依本會規定收取績效報酬。第一項第一款證券經紀商或期貨經紀商之指定,除信託行為另…
- 行政信託業法施行細則 第8條 …他不同信託行為之信託資金,就其營運範圍或方法相同之部分,設置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受託人對該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具有運用決定權者。三、不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單獨管理運用金錢信託:指委託人不指定信託資金之營運範圍或方法,由受託人於…
- 行政信託業設立標準 第9條 …已提足。三、信用評等達申請募集發行共同信託基金及設置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應具備之信用評等等級標準。四、最近六個月未受銀行法第六十一條之一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五款處分者。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及證券商依本法第三…
- 行政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 第7條 …共同信託基金應依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辦理。二、信託業申請設置集合管理運用帳戶者應依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辦理。三、涉及與適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依該條例所定相關法令有關之商品。四、涉及外匯之經營,另經中…
- 行政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 第2條 …金集合管理運用者,由信託業就相同營運範圍或方法之信託資金設置集合管理運用帳戶,集合管理運用。本辦法所稱集合管理運用帳戶,指信託業就營運範圍或方法相同之信託資金為集合管理運用所分別設置之帳戶。本辦法所稱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信託…
- 行政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 第3條 …訂約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之條件者,得設置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其屬外幣計價者,應經中央銀行同意。信託業設置非專業投資人得委託投資之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其設置前應檢具下列書件,函送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 行政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 第4條 …設立之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其總公司已經主管機關核准或備查設置集合管理運用帳戶者,設置限中華民國境外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委託投資之集合管理運用帳戶,於下列事項不適用本辦法規定:一、管理、運用與處分信託財產之種類…
- 行政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 第5條 信託業設置之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得受理非專業投資人委託投資者,第三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事項有變更時,應函送同業公會審查後,由同業公會併審查意見轉報主管機關核准;第五款信託監察人有變更時,應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前項之情形經主管…
- 行政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 第6條 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之終止,除法令另有規定或因存續期間屆滿者外,應依約定條款之約定,經受益人會議決議通過,並依該帳戶委託人得為非專業投資人或限為專業投資人,分別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及申報備查,其中申報備查期限為終止日後二個營業…
- 行政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 第7條 信託業辦理非專業投資人得委託投資之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其信託財產之運用,應遵守下列規定:一、銀行存款。該銀行之信用評等應符合附表一所列信用評等機構評定達一定等級以上;如存放於境外銀行者,其資本或資產之排名應居全世界銀行前五…
- 行政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 第8條 信託業辦理限專業投資人委託投資之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其信託財產之運用,應遵守下列規定:一、銀行存款。該銀行之信用評等應符合附表一所列信用評等機構評定達一定等級以上。二、投資於境外短期票券,其債務人(發行人、保證人或承兌人)…
- 行政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 第9條 …理放款或提供擔保。三、不得從事證券信用交易。四、本身管理之各集合管理運用帳戶間不得互為交易。五、投資於任一上市、上櫃公司發行之股票、存託憑證、公司債、金融債券及短期票券之金額,分別不得超過個別集合管理運用帳戶投資當日淨資…
- 行政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 第11條 …除先依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與委託人簽訂信託契約外,並應就各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分別訂立約定條款,約定條款中並應載明:一、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名稱、計價幣別及存續期間。二、信託資金加入金額及期間。三、集合管理運用帳戶投資基本方針…
- 行政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 第12條 委託人之信託資金經交付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其加入運用之時點、適用之信託受益權淨值基準、所得享有之信託受益權、全部或部分退出時信託財產交付或返還之方式及期限,依個別約定條款辦理。
- 行政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 第13條 信託業對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之受益人退出信託資金之請求不得拒絕。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在此限:一、約定條款約定一定期間停止受益人退出。二、集中交易市場、櫃台買賣市場、外匯市場或其他相關市場非因例假日而停止交易期間。三、通常使…
- 行政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 第14條 信託業得就運用於不同種類投資標的之信託資金分別設置集合管理運用帳戶集合管理運用,並應以分別記帳方式管理之。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之信託財產應以信託業之信託財產名義表彰之。但信託財產運用於境外之投資標的時,其名義記載得依信託業與…
- 行政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 第15條 信託業應將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之信託財產與其自有財產及其他信託財產分別管理。
- 行政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 第16條 信託業因合併或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之管理運用不符經濟規模時,得依約定條款之約定,屬非專業投資人得委託投資者,應先經同業公會審查後,檢送審查意見轉報主管機關核准後,就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合併管理運用。前項情形,信託業應依本法第三十…
- 行政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 第17條 信託業設置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就營運範圍或方法相同之信託資金為集合管理運用,不得另收信託報酬。
- 行政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 第18條 受益人對於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信託財產之權利,應依其持有之信託受益權行使之。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之信託受益權,受益人不得轉讓之。
- 行政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 第19條 …及維護受益人之權益。信託業之利害關係人及職員不得擔任其所設置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之信託監察人。
- 行政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 第20條 …由時,得聲請法院將其解任,並另選任新任受託人。三、與受託人為集合管理運用帳戶約定條款之協議與修訂。四、依法令或本辦法之規定,為受益人之利益所為必要之行為。五、委託人及受益人授權之事項。
- 行政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 第22條 除約定條款另有約定外,信託業應於每一營業日就各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分別計算其每一信託受益權之淨資產價值。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信託財產之淨資產價值之計算,由同業公會擬訂計算標準,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 行政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 第23條 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因管理運用所生之稅捐、為處理信託事務所生之費用或負擔之債務,信託業得逕自該帳戶之信託財產中扣除支應。各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依法應予扣繳稅捐時,信託業應為扣繳義務人,並按信託受益權持有比例填發扣繳憑單予信託契約…
- 行政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 第24條 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因運用所生之收益及損失均歸屬於該帳戶。
- 行政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 第25條 信託業應就各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分別造具帳簿,載明該帳戶之處理狀況,並定期編製運用狀況報告書。信託業應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四個月內,就各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分別編具集合管理運用信託財產年度決算報告,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後送同業公會彙報主…
- 行政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 第26條 集合管理運用帳戶終止時,信託業應於主管機關核准或備查清算後,三個月內完成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之清算,並將清算後之信託財產依信託受益權之比例分派與各受益人。信託業應將前項清算及分配之方式向主管機關申報及公告,並通知受益人,且應…
- 行政集合管理運用金錢信託流動性資產範圍及比率準則 第3條 …資金集合管理及運用業務,依第二條持有之流動性資產占所設置個別集合管理運用帳戶淨資產價值之最低比率為百分之五。信託業未達前項所定比率者,應即調整之。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商兼營信託業務管理辦法 第3條 …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集合管理運用者,證券商應申請設置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商兼營信託業務管理辦法 第4條 …事項所定辦理該業務應具備之條件。四、證券商申請設置之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所得受理信託資金之加入總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者,應先經主管機關核准以信託方式辦理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五、證券商申請以信託方式辦理客戶委託保管及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