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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 5 頁- 行政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108條 建物估價,以成本法估價為原則。辦理建物估價時,其附屬設施得一併估計之。
- 行政考古遺址土地容積移轉辦法 第4條 …容積應扣除經文化資產主管機關認定非屬考古遺址應保存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之已建築容積。
- 行政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處務規程 第7條 …及執行。四、海洋生物活體展示之規劃及執行。五、潮境海洋中心與附屬設施之營運及管理。六、其他有關產學交流事項。
- 行政經濟部協助產業永續發展補助及輔導辦法 第6條 …之下列項目:一、人事費。二、消耗性器材及原材料費。三、設備與附屬設施之購置、使用及維護費。四、技術引進及委託服務勞務費。五、差旅費。經本部或所屬機關專案核定者,得不受前項項目之限制。
- 行政醫療服務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 第3條 …住照顧服務業。前項各款所列行業使用之土地或建築物,得併供下列附屬設施使用:一、辦公室。二、倉庫。三、訓練設施。四、環境保護設施。五、員工宿舍。六、員工餐廳。七、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之附屬設施。
- 行政農田水利法 第16條 …、毀損埤池、圳路或附屬構造物。三、啟閉、移動或毀壞水閘門或其附屬設施。四、棄置廢土或廢棄物。五、採取或堆置土石。六、其他妨礙農田水利設施安全或功能之行為。農田水利設施範圍內之灌溉用水,禁止擅自引取。但依第四條第二項所定灌…
- 行政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 第11條 化粧品製造場所之儲存、生產、品質管制、附屬設施、清洗及衛廁之區域,應予區隔或明顯區別。
- 行政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施行細則 第7條 …十八條所稱廣告空間,指設置於運輸工具本體內外部、運輸場站或其附屬設施之廣告燈箱、電子播報媒體、公車站牌及候車亭等具有宣傳及推銷功能之空間。
- 行政科學園區私有廠房與有關建築物輔導使用及強制拍賣辦法 第2條 …築物,係指停車塔、桶槽、氣槽、配電室、倉庫、雜物間、警衛室等附屬設施及其他建築相關法規所稱之建築物。第一項規定,於本辦法發布前該廠商已依本條例第十一條遷出園區者之廠房及其有關建築物亦適用之。
- 考試考選業務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一、辦理各項考試之相關支出。二、使用考場大樓、試務大樓及其附屬設施所應分擔之維護及管理支出。三、符合基金設置目的之其他有關支出。
- 行政在中華民國大陸礁層舖設維護變更海底電纜或管道之路線劃定許可辦法 第3條 …用辭定義如下:一、電纜:指通信、電力或其他傳輸用途之纜線及其附屬設施。二、管道:指輸水、輸氣、輸油或輸送其他物質之管狀輸送設施。
- 行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9條 …、規劃為工商綜合區使用之特定專用區。二、規劃為非屬製造業及其附屬設施使用之工業區。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二十八條之十辦理使用地變更編定之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其建蔽率不受第一項第九款規定之限制。但不得超過百分之七十。經主管機關核…
- 行政下水道工程設施標準 第32條 …應考量防範地震、海嘯及流沙等之保護措施。(三)海洋放流管及其附屬設施應採用具防蝕、耐壓、持久及水密性之鋼管、鋼筋混凝土管或玻璃纖維複合管等。管身每單位長度浸水比重至少為一點三,管內、外之耐壓強度應為每平方公分五公斤以上。…
- 行政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利用管理辦法 第8條 …法第二十三條所定海岸防護設施規劃設計手冊辦理之一般性海堤及其附屬設施。五、本辦法發布施行前已興建設置合法建築或設施之維護或修繕工程。六、僅位於海岸防護區範圍內陸域緩衝區之漁業經營結合綠能(以下簡稱漁電共生)設施案件,中央…
-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本條例第二條所稱道路,係指公路、市區道路及其必要之附屬設施。
-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本條例第二條所稱溝渠,係指下水道系統之溝渠及其必要之附屬設施。
-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7條 本條例第二條所稱堤防工程,係指具有防洪防潮功能之堤防及其附屬設施。
-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38條 本細則所稱「漁港工程」係指漁港港口、碼頭及其必要之附屬設施之興建,改善、浚渫等工程。
- 行政住宅法 第3條 …住宅:指由政府興辦或獎勵民間興辦,專供出租之用之住宅及其必要附屬設施。三、公益出租人:指住宅所有權人或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住宅且所有人不明之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將住宅出租予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或出租予社會福利團體轉租予符…
- 行政住宅法 第33條 …業空間、社區活動、文康休閒活動、商業活動、餐飲服務或其他必要附屬設施之用。前項必要附屬設施之項目及規模,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並刊登政府公報。
- 行政下水道法施行細則 第19條 …十一條所稱下水道主要設備如左:一、下水道系統管渠、放流口及其附屬設施。二、下水道抽水站設施及其相關設備。三、下水道處理廠設施及其相關設備。四、其他有關下水道重要設施。
- 行政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 第15條 …務管理服務事項。二、建築物及基地之維護及修繕事項。三、建築物附屬設施設備之檢查及修護事項。四、公寓公廈之清潔及環境衛生之維持事項。五、公寓大廈及其週圍環境安全防災管理維護事項。前項管理維護業務,涉及其他行業專業法規規定時…
- 行政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18條 …負責人,並完成依第五十七條規定點交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備,由公庫代為撥付。同款所稱比例或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公共基金應設專戶儲存,並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
- 行政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23條 有關公寓大廈、基地或附屬設施之管理使用及其他住戶間相互關係,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得以規約定之。規約除應載明專有部分及共用部分範圍外,下列各款事項,非經載明於規約者,不生效力:一、約定專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範圍及使用主體。…
- 行政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36條 …及其他管理事項之提出及公告。十一、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及其附屬設施設備之點收及保管。十二、依規定應由管理委員會申報之公共安全檢查與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之申報及改善之執行。十三、其他依本條例或規約所定事項。
- 行政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57條 起造人應將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與其附屬設施設備;設施設備使用維護手冊及廠商資料、使用執照謄本、竣工圖說、水電、機械設施、消防及管線圖說,於管理委員會成立或管理負責人推選或指定後七日內會同政府主管機關、公寓大廈管…
- 行政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 第23條 …架及警告設施。三、依需要配置排水、通風、照明、交通監控及安全附屬設施。
- 行政重大之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計畫認定標準 第2條 …公共使用性質之維生基礎設施或事業計畫,及其申請範圍內之必要性附屬設施,且其服務範圍跨直轄市、縣(市)。前項必要性附屬設施,包含管理中心、監控室、監測站、停車場或管制站等設施。重大之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計畫於離島地區者,得不…
- 行政共同管道法 第19條 共同管道內之公共設施管線及其附屬設施,由各該管線事業機關(構)檢修管理,並定期巡檢作必要之安全措施。前項定期巡檢之考核方式,於管理辦法中定之。
-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訂定) 第18條 …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乙種工業區以供公害輕微之工廠與其必要附屬設施及工業發展有關設施使用為主,不得為下列建築物及土地之使用。但公共服務設施及公用事業設施,不在此限:一、第十九條規定限制之建築及使用。二、經營下列事業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