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屬物」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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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總統政府機關密碼統合辦法 第10條 主管機關製供或授權製供之密碼、密碼模組、保密裝備與其從物及附屬物,除移撥之從物者外,其財產權屬於主管機關;其屬實體物者,主管機關、密碼製供、密碼作業督導及密碼使用機關均應建立帳籍管理;主管機關及密碼督導機關應定期或不定期…
  2. 總統政府機關密碼統合辦法 第26條 …管機關製供或授權製供之密碼、密碼模組、保密裝備與其重要從物及附屬物,應分別核列其機密等級。前項屬密級以上之物品,如需運送,應指派專人為之,嚴禁託運。但拆卸密碼模組之裝備,經專案核可者,不在此限。第一項物品於攜出境外時,應…
  3. 行政鐵路專用側線修建及使用規則 第13條 專用側線在其路界範圍內之軌道及其附屬物,屬於申請人所有。但與管轄鐵路路線銜接之道岔,其所有權應歸管轄鐵路。
  4. 行政優生保健法 第4條 …兒在母體外不能自然保持其生命之期間內,以醫學技術,使胎兒及其附屬物排除於母體外之方法。稱結紮手術者,謂不除去生殖腺,以醫學技術將輸卵管或輸精管阻塞或切斷,而使停止生育之方法。
  5. 行政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 第2條 …單邊帶發射。十二、天線結構:指無線電波輻射系統及其支撐結構和附屬物之總稱。十三、外接射頻功率放大器:指不屬發射機原始設計內之組件,可與發射機連結使用而加大發射輸出功率之裝置。十四、外接射頻功率放大器套件:指一組可由使用者…
  6. 行政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 第3條 …單邊帶發射。十二、天線結構:指無線電波輻射系統及其支撐結構和附屬物之總稱。十三、外接射頻功率放大器:指不屬發射機原始設計內之組件,可與發射機連結使用而加大發射輸出功率之裝置。十四、外接射頻功率放大器套件:指一組可由使用者…
  7. 行政當舖業法 第16條 …證。三、機關印信及其他政府機關管理之財物。四、軍警制服及其他附屬物品。五、政府核發之證照及私人身分證明文件。六、其他經政府明令禁止及管制買賣之物品。當舖業於收當物品時發現前項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第六款或其他非法持有之…
  8. 行政民法 第383條 買受人對於買回人,負交付標的物及其附屬物之義務。買受人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不能交付標的物或標的物顯有變更者,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
  9. 行政民法 第462條 耕作地之租賃,附有農具,牲畜或其他附屬物者,當事人應於訂約時,評定其價值,並繕具清單,由雙方簽名,各執一份。清單所載之附屬物,如因可歸責於承租人之事由而滅失者,由承租人負補充之責任。附屬物如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之事由而滅失…
  10. 行政民法 第463條 耕作地之承租人依清單所受領之附屬物,應於租賃關係終止時,返還於出租人;如不能返還者,應賠償其依清單所定之價值。但因使用所生之通常折耗,應扣除之。
  11. 行政民法 第799條 …築物而各專有其一部,就專有部分有單獨所有權,並就該建築物及其附屬物之共同部分共有之建築物。前項專有部分,指區分所有建築物在構造上及使用上可獨立,且得單獨為所有權之標的者。共有部分,指區分所有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之其他部分及…
  12. 行政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34條 工作機械及其附屬物件或油氣灌裝、加壓、運輸設備及其作業,有發生靜電致傷害作業人員或引起火災之虞時,應就其可能發生靜電之部分施行接地或採取其他消除靜電之措施。
  13. 行政水翼船管理規則 第26條 …應進塢、上架、懸吊或頂高,使具足夠空間,對船底部構件、裝置、附屬物及水翼等,作徹底檢查。二、移除適當數量之鑲板、艙內地板覆物、絕熱裝置及油漆等。以便檢查人員對其內部主要構件進行檢查。三、艙櫃及浮力艙間應經檢查,並作必要之…
  14. 行政氣墊船管理規則 第26條 …應進塢、上架、懸吊或頂高,使具足夠之空間對船底部構件、裝置、附屬物等作徹底檢查。二、移除適當數量之鑲板、艙內地板覆物、絕熱裝置及油漆等,以便檢查人員對其內部主要構件進行檢查。三、艙櫃及浮力艙間應經檢查,並作必要之試驗,以…
  15.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59條 …之關閉流量下應能自動關閉。其管路包括裝具、閥及以過流閥保護之附屬物應具有比過流閥額定關閉流量為大之容量。過流閥之設計得具有直徑不超過一.○公釐圓孔之旁通,以容許在關閉操作後之壓力平衡。
  16. 行政船舶丈量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船體前後突出部分:指在前垂標以前或後垂標以後之船體。十二、附屬物:指在上甲板以下船體以外所裝置之附屬構造與設備。包括球形突體、導水板、螺槳軸轂或其他類似之結構體。十三、上層建築:指上甲板以上船艛、甲板室等建築物、艙口緣…
  17. 行政船舶丈量規則 第13條 在量計總體積時,應將船體外附屬物之體積計算在內。但無法進入之桅、主柱、空氣箱道及在圍蔽艙間以外與其各側分離之類似建築物剖面積在一平方公尺以下者,或類似之獨立圍蔽空間體積在一立方公尺以下者,不予計量。
  18. 行政船舶丈量規則 第17條 …後再合併計算之:一、船體主要部分。二、船體前後突出部分。三、附屬物。四、上層建築。計算方法得應用經航政機關核可之其他精確計算程式為之。
  19. 行政船舶丈量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4條 在船體以外之附屬物,其體積之量計,應依該附屬物之長度,按左表規定之等分數作分長點,並自其長度之後端起依序分別命名為第一至第三、或第一至第五、第一至第七等奇數個分長點。再求各分長點上該附屬物橫剖面積,除兩端之剖面積乘以一外…
  20. 行政船舶丈量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5條 在船體以外之附屬物,其在各分長點上橫剖面積之計算,應依其在各分長點之深度,按左表規定之等分數作分深點,並自其深度之下端起依序分別命名為第一至第三、或第一至第五、第一至第七等奇數個分深點。再求各分深點上該附屬物之寬度,除兩…
  21. 行政船舶丈量規則 第26條 船長未滿二十四公尺船舶,其船體以外附屬物之體積,得以該附屬物之最大長度乘以其平均寬度及平均高度計算之。前項平均高度應於該附屬物最大長度之中點量取。平均寬度應於平均高度之中點量取。
  22. 行政航空障礙物標誌與障礙燈設置標準 第2條 建築物或其他設施(以下簡稱物體)含附屬物在內之整體高度為所在地表或水面六十公尺以上者,應設置航空障礙物標誌及障礙燈。物體高度未達所在地表或水面六十公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應設置航空障礙物標誌及障礙燈:一、除航空器外,經…
  23.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52條 雇主對於有發生靜電致傷害勞工之虞之工作機械及其附屬物件,應就其發生靜電之部份施行接地,使用除電劑、或裝設無引火源之除電裝置等適當設備。
  24. 行政建物及工業維護塗料揮發性有機物成分標準 第2條 本標準用詞,定義如下:一、建物塗料:指用於固定式結構物及其附屬物、建築物、道路、人行道或路緣邊石表面,以保護、裝飾或提供其他功能之塗料(包含用於室內或室外之牆壁、木器、金屬、塑膠等基材,用途為修飾或保護之塗料)。但不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