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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防制詐欺犯罪有功人員及檢舉人獎勵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防制詐欺犯罪有功人員,指下列各款人員:一、偵破詐欺犯罪案件之司法警察人員。二、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與警察人員或調查人員發現民眾有遭詐欺之虞而於現場處置,並成功攔阻遭詐款項或攔阻民眾設定帳戶約定轉帳者。三、前二款規定…
- 行政防制詐欺犯罪有功人員及檢舉人獎勵辦法 第3條 …具體事蹟。(四)辦理詐欺犯罪防制業務,工作辛勤,有具體事蹟。防制詐欺犯罪有功人員有具體事蹟者,得發給獎金;其獎金發給條件如下:一、偵破詐欺犯罪集團案件,同一集團經起訴被告人數達十五人,給與團體獎金上限新臺幣六百萬元,發給…
- 行政防制詐欺犯罪有功人員及檢舉人獎勵辦法 第5條 防制詐欺犯罪有功人員同時符合第三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者,分別給獎。防制詐欺犯罪之獎勵,於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有功人員應擇一提出申請。第三條第二項之有功人員有故意申領不實情形者,追繳已發給之獎金;具公務員身分者,並依規定懲…
- 行政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 第56條 防制詐欺犯罪有功人員,應予獎勵;檢舉人於詐欺犯罪未發覺前檢舉且經法院判決有罪者,亦同。前項獎勵核給之對象、類別、條件及程序等有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