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係人之負債」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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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營利事業對關係人負債之利息支出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查核辦法 第2條 營利事業直接或間接對關係人之負債,其負債占業主權益之比率超過本辦法規定之標準者,超過部分之利息支出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營利事業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依本辦法規定計算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之利息支出;稽徵機關調查及核…
- 行政營利事業對關係人負債之利息支出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查核辦法 第4條 本辦法所稱關係人之負債,指營利事業直接或間接自關係人取得應償還本金及支付利息或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質方式予以補償之資金,包括:一、關係人提供之借款。二、關係人透過非關係人提供之借款。三、非關係人提供由關係人擔保且負有連帶…
- 行政營利事業對關係人負債之利息支出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查核辦法 第5條 營利事業直接或間接對關係人之負債占業主權益比率超過第三項規定標準者,應依下列公式計算依本法第四十三條之二規定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之利息支出: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之利息支出=當年度關係人之利息支出合計數×(1-關係人之負債占業…
- 行政營利事業對關係人負債之利息支出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查核辦法 第6條 …人取得資金,因約定免支付利息或其他具有利息性質之費用而未計入關係人之負債計算,經稽徵機關依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規定,按常規交易結果調增該關係人之利息收入或其他具有利息性質之收入並相對調增該營利事業之利息…
- 行政營利事業對關係人負債之利息支出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查核辦法 第7條 …查核準則第二十一條規定揭露相關資料。其資金為第四條第一項所稱關係人之負債者,營利事業除符合第四條第二項第一款各目規定情形之一,得免予揭露外,應依規定格式揭露關係人之負債占業主權益比率及相關資訊,並備妥及保存第二項文據供稽…
- 行政所得稅法 第43-2條 自一百年度起,營利事業對關係人之負債占業主權益超過一定比率者,超過部分之利息支出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前項營利事業辦理結算申報時,應將對關係人之負債占業主權益比率及相關資訊,於結算申報書揭露。第一項所定關係人、負債、業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