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造」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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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土地登記規則 第22條 …一宗土地之登記簿用紙部分損壞時,登記機關應依原有記載全部予以重造。登記簿用紙全部損壞、滅失或其樣式變更時,登記機關應依原有記載有效部分予以重造。
- 行政土地登記規則 第91條 …理權利變更登記時,應依據地籍測量結果釐正後之重劃土地分配清冊重造土地登記簿辦理登記。土地重劃前已辦竣登記之他項權利,於重劃後繼續存在者,應按原登記先後及登記事項轉載於重劃後分配土地之他項權利部,並通知他項權利人。重劃土地…
- 行政土地登記規則 第92條 因地籍圖重測確定,辦理變更登記時,應依據重測結果清冊重造土地登記簿辦理登記。建物因基地重測標示變更者,應逕為辦理基地號變更登記。重測前已設定他項權利者,應於登記完畢後通知他項權利人。
- 行政區段徵收實施辦法 第35條 …原地籍資料各部別截止記載。前項登記,登記機關應依分配結果清冊重造土地登記簿辦理登記。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條 …意操控航空器實施突然之高度、狀態或加速度改變之飛航。八十二、重造發動機:指使用新零件或以符合新零件容差及限制或經民航局核准加大或縮小尺寸之舊零件,並依民航局同意之方法、技術或實作從事拆解、檢查、修理及組裝,且以等同新產品…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24條 航空器發動機由原製造廠或其授權之機構重造者,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得使用新維護紀錄。原製造廠或其授權之機構證明其重造發動機為零使用時間時,應於新維護紀錄記載下列資料:一、陳述重造依據及日期之簽證。二、依適航指令修改之項目。…
-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維修管理規則 第2條 …其各項裝備規格之改裝。(二)小改裝:指大改裝以外之改裝。五、重造:依民航局同意之方法、技術或實作,及合格之零件,從事拆解、清潔、檢查、修理及組裝,並以等同於新產品之容差及限制進行測試,使航空器與其發動機、螺旋槳、各項裝備…
-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維修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航空器與其發動機、螺旋槳、各項裝備及零組件維修、預防性維修、重造或改裝之工作者及簽證恢復可用者之資格應符合附件一規定。大修理、大改裝或預防性維修項目如附件二。
-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維修管理規則 第5條 航空器與其發動機、螺旋槳、各項裝備及零組件之重造,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並記載於維護紀錄:一、使用新零件或符合新零件容差及限制或經民航局核准加大尺寸、縮小尺寸之舊零件。二、依民航局同意之方法、技術或實作,從事所需之拆解、清潔…
-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維修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空器與其發動機、螺旋槳、各項裝備及零組件之維修、預防性維修、重造或改裝,應於維護紀錄記載下列內容:一、所從事工作及其依據技術資料之說明。二、完工日期。三、從事該工作之人員姓名。四、工作完成且確認符合技術資料時,授權簽證人…
-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維修管理規則 第8條 …空器與其發動機、螺旋槳、各項裝備及零組件之維修、預防性維修、重造或改裝完成後,應依下列規定辦理,始得簽證為恢復可用:一、依第六條或第七條之規定,完成相關維護紀錄之記載。其由維修機構為之者,應於恢復可用紀錄載明維修機構名稱…
-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維修管理規則 第9條 …空器與其發動機、螺旋槳、各項裝備及零組件之維修、預防性維修、重造或改裝時,在維護紀錄上作虛偽之填載或簽證。維護紀錄記載錯誤者,授權簽證人員應依經民航局備查之程序更正。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得建立管理程序並報經民航局核准後,…
-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維修管理規則 第22條 …航空器與其發動機、螺旋槳、各項裝備及零組件維修、預防性維修、重造、改裝或配製,不得裝置未經妥善維修、不堪修復或經原製造廠或各國民航主管機關宣布為不合格之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