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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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空難海難及陸上交通事故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第2條 …因素,造成設施損害,致影響行車安全或導致交通陷於停頓者。四、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指死亡人數在三人以上、死亡及受傷人數在十人以上、受傷人數在十五人以上或運送之危險物品發生爆炸、燃燒或有毒液(氣)體、放射性物質洩漏等)交通事故…
  2. 行政空難海難及陸上交通事故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第4條 依本辦法公開之陸上交通事故災害潛勢資料如下:一、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地點之路線編號或路名、肇事時段、肇事地點里程、主要肇事型態。二、鐵路及大眾捷運沿線易肇事路段或平交道(路線別、里程數或地方道路名稱、地方俗名)及其潛在危…
  3. 行政空難海難及陸上交通事故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第5條 內政部警政署應於每年一月底前將上年度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路段資料登載於機關網站公告之。鐵路主管機關及大眾捷運系統地方主管機關應於每年一月底前將上年度易肇事路段或平交道資料登載於機關網站公告之。
  4. 行政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920924訂定) 第2條 …,或致車輛、動力機械、大眾捷運系統車輛、財物損壞之事故。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指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死亡人數在三人以上,或死亡及受傷人數在十人以上,或受傷人數在十五人以上。(二)運送之危險物品發生爆炸、燃…
  5. 行政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920924訂定) 第9條 …並儘速通報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業者及消防機關到場處理。發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處理之警察機關應迅即報告內政部警政署,並通報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以下簡稱運安會)、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及當地公路監理機關等有關…
  6. 行政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920924訂定) 第11條 …警察機關應即通知有關單位清理現場,並撤除管制,迅速恢復交通。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或疑似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發生後,警察機關應維持事故現場之完整,有下列情形之一發生之虞者,應與運安會指定負責調查作業之調查官協商後對事故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