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廣告」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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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及廣告審查費收費標準 第2條 …)製造許可函、核備函及認可函遺失補發,新臺幣一千五百元。六、醫療器材廣告審查(一)新申請案,每案新臺幣五千四百元。(二)展延申請案,每案新臺幣二千元。(三)核定表遺失補發,每案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七、案件函詢(一)醫療器材…
  2. 行政醫療器材管理法 第6條 本法所稱醫療器材廣告,指利用傳播方法,宣傳醫療效能,以達招徠銷售醫療器材為目的之行為。採訪、報導或宣傳之內容暗示或影射醫療器材之醫療效能,以達招徠銷售醫療器材為目的者,視為醫療器材廣告。
  3. 行政醫療器材管理法 第40條 非醫療器材商不得為醫療器材廣告。
  4. 行政醫療器材管理法 第41條 醫療器材商刊播醫療器材廣告時,應由許可證所有人或登錄者於刊播前,檢具廣告所有文字、圖畫或言詞,依醫療器材商登記所在地,在直轄市者向直轄市主管機關,在縣(市)者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刊播;經核准後,應向傳播業者送驗核准文…
  5. 行政醫療器材管理法 第42條 …准事項不符、已廢止或經令立即停止刊播,或限期改善而尚未改善之醫療器材廣告。接受委託刊播之傳播業者,應自廣告最後刊播日之次日起六個月內,保存委託刊播廣告者之姓名或名稱、身分證明文件或事業登記文件字號、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
  6. 行政醫療器材管理法 第43條 醫療器材廣告核准文件有效期間為三年,自核發證明文件之日起算。期滿有繼續刊播之必要者,應於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原核准機關展延之;每次展延期間,不得超過三年。
  7. 行政醫療器材管理法 第45條 醫療器材廣告,不得以下列方式為之:一、假借他人名義為宣傳。二、利用書刊、文件或資料保證其效能或性能。三、藉採訪或報導為宣傳。四、以其他不正當方式為宣傳。
  8. 行政醫療器材管理法 第65條 …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四十條規定,非醫療器材商為醫療器材廣告。二、違反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醫療器材廣告未於刊播前申請核准或向傳播業者送驗核准文件。三、違反第四十一條第二項規定,醫療器材廣告未經核准擅自變更原…
  9. 行政醫療器材管理法 第67條 …,處新臺幣十二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同時廢止該業者之全部醫療器材廣告核准,並二年內不再受理其廣告之申請。依前項規定處分後再次違反者,並得令其歇業及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登記之全部或一部登記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