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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劣菸劣酒回收銷毀處理辦法 第8條 責任廠商執行各級回收應依產製、輸入及配售情形,擇定回收深度辦理回收;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發布新聞稿公告周知:一、遇第一級回收之情況。二、遇第二級回收之情況,且回收深度達消費者之層面。
  2. 行政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所屬各分處辦事細則 第6條 …施建設費之計算、徵收、催繳及統計事項。十、關於所轄標準廠房之配售放租、協議價購或徵收事項。十一、關於所轄區內員工上下班交通問題之策劃及協調事項。十二、關於所轄公共設施之檢查與維護事項。十三、關於所轄綠化工程之設計執行與維…
  3. 行政糧食管理法 第12條 …價格。二、關於糧食儲藏、運輸及加工。三、關於糧食之緊急徵購及配售。
  4. 行政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13條 …予以開發。前項社區用地,除供公共設施及其必要之配合設施外,得配售予園區內被徵收土地或房屋之原所有權人供興建住宅使用;其配售土地及其他專案安置措施後讓售土地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園區事業得依其需要向管理局申請租用園區土地…
  5. 行政應徵召服役軍人家屬無力耕作助耕辦法 第10條 耕作所需肥料,由公立配售機構予以優先配售。
  6. 行政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48-1條 …位置之參考。各級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訂定配售辦法時,應會商需用土地人並邀集原土地所有權人舉行土地配售說明會,且應於徵收公告時,於公告事項內載明欲申請配售農業專用區土地之原土地所有權人,應選擇領取現金補…
  7. 行政土地徵收條例 第43-1條 …專用區,供原土地所有權人以其已領之現金地價補償費數額申請折算配售土地,作為農業耕作使用。前項農業專用區規劃原則、申請配售資格、條件、面積、作業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各級主管機關定之。
  8. 行政土地徵收條例 第44條 …整理後,除依第四十三條規定配回原管理機關及第四十三條之一規定配售外,其處理方式如下:一、抵價地發交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領回。其應領回抵價地之面積,由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按其應領地價補償費與區段徵收補償地價總額之比率…
  9. 行政區段徵收實施辦法 第2條 …更登記。(十二)工程施工。(十三)辦理抵價地分配及農業專用區配售。(十四)地籍整理。(十五)囑託辦理開發完成後土地所有權登記或管理機關變更登記。(十六)辦理抵押權或典權登記。(十七)土地之處分。(十八)財務結算。(十九)…
  10. 行政區段徵收實施辦法 第32-2條 區段徵收範圍內農業專用區土地之配售,以公開抽籤及自行選擇配售街廓為原則。農業專用區規劃時,應考量都市計畫整體規劃、區段徵收財務計畫及原土地所有權人繼續從事耕作之意願。配售之土地以耕作單元為規劃原則。耕作單元配售之價格得加…
  11. 行政區段徵收實施辦法 第32-3條 …)主管機關依本條例施行細則第四十八之一邀集原土地所有權人舉行配售土地作業說明會時,應向原土地所有權人說明下列事項:一、辦理依據。二、配售土地坐落及面積。三、土地使用分區及其使用管制情形。四、各耕作單元及地價。五、抽籤配售…
  12. 行政區段徵收實施辦法 第42條 …行情形。(六)管理機關領回土地分配情形。(七)農業專用區土地配售情形。(八)工程施工。(九)地籍整理及交地。(十)土地之處分。五、財務收支情形。六、效益評估。七、檢討及建議。八、檢附位置圖、徵收前後地籍圖、徵收前後土地使…
  13. 行政住宅法 第59條 …權益保障法、社會救助法外,政府已辦理之各類住宅補貼或尚未完成配售之政府直接興建之國民住宅,應依原依據之法令規定繼續辦理,至終止利息補貼或完成配售為止。本法施行前,政府已辦理之出租國民住宅,其承租資格、辦理程序等相關事項,…
  14. 行政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 第16條 …、存量基準、調查、儲備與固定設施之調查及民生必需品短缺之配給配售辦法,由物資經濟動員準備分類計畫主管機關定之。經濟部應規劃緊急生產應變措施,並策訂石油、電力、給水設施之安全維護及搶修器材等準備事宜。針對動員實施階段需求,…
  15.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施行細則 第15條 本條例第十六條所稱坪型,係指配售住宅之室內自用面積,不包括共同使用部分及陽台面積,其區分如下:一、十二坪型:四十平方公尺二、二十六坪型:八十五平方公尺三、二十八坪型:九十二平方公尺四、三十坪型:九十九平方公尺五、三十四坪…
  16.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 第3條 …零星餘戶,指依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一項所定各款方式興建之住宅,於配售規劃圈內原眷戶及價售違占建戶後,所剩餘之住宅及基地。
  17.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 第9條 志願役現役軍官、士官得承購之坪型,依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配售坪型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辦理。志願役現役士兵得承購之坪型,依前開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辦理。第二條所定之人員價購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配售坪型辦法第二條…
  18.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配售坪型辦法 第2條 配售及價售住宅坪型,以住宅之室內自用面積為準,不包括共同使用部分及陽台面積,區分如下:一、三十四坪型配售將官級原眷戶。二、三十坪型配售校官級原眷戶。三、二十八坪型配售尉官、士官級原眷戶。四、二十六坪型價售違占建戶。五、十…
  19.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 第12條 第四條第二項之土地,除配售與原眷戶、價售與第二十三條之違占建戶、第十六條之中低收入戶及志願役現役軍(士)官、兵者,依房屋建造完成當期公告土地現值計價外,其餘土地應以專案提估方式計價。
  20.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 第16條 興建住宅社區配售原眷戶以一戶為限。每戶配售之坪型以原眷戶現任或退伍時之職缺編階為準;並得價售與第二十三條之違占建戶及中低收入戶;如有零星餘戶由主管機關處理之。前項價售中低收入戶之住宅,得由主管機關洽請直轄市、縣(市)國民…
  21.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 第20條 …額百分之六十九點三為分配總額,並按其原眷戶數、住宅興建成本及配售坪型計算之。分配總額達房地總價以上者,原眷戶無須負擔自備款,超出部分,撥入改建基金;未達房地總價之不足款,由原眷戶自行負擔。前項房地總價決算,不得納計工程之…
  22.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 第24條 由主管機關配售之住宅,除依法繼承者外,承購人自產權登記之日起未滿五年,不得自行將住宅及基地出售、出典、贈與或交換。前項禁止處分,於建築完工交屋後,由主管機關列冊囑託當地土地登記機關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及建築改良物所有權…
  23.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 第25條 由主管機關配售之住宅,免徵不動產買賣契稅。前項配售住宅建築完工後,在產權未完成移轉登記前,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
  24.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 第27條 …鎮、市)有者,各級地方政府辦理改建時,其土地計價、規劃設計、配售標準、租稅減免等,應依本條例規定辦理。前項各級地方政府辦理改建時,依第二十條規定辦理購宅補助。
  25. 行政中央公債經理辦法 第3條 …經理,依法以中央銀行為經理行,凡受中央銀行委託參與公債標售、配售或代售者,為中央公債交易商(以下簡稱交易商)。交易商受託辦理公債還本付息業務者為承轉行,其所屬各分支機構經辦本項業務者為經辦行。凡受中央銀行委託辦理登記形式…
  26. 行政中央公債經理辦法 第5條 …支應。發行之經理費,按左列情形核計分別撥付之。一、實際標售、配售或代售數額。二、債票依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交由證券集中保管事業辦理之張數。還本付息之手續費,按實際還本付息數額核計撥交中央銀行轉給之。
  27. 行政中央公債經理辦法 第13條 本公債採標售或配售時,其債款應於發行當日或次日,由中央銀行彙解國庫,並報財政部;採代售時,其債款繳庫日期另訂之。
  28. 行政房屋稅條例 第15條 …用。私有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房屋稅減半徵收:一、政府平價配售之平民住宅。二、合法登記之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三、農會所有之自用倉庫及檢驗場,經主管機關證明。四、受重大災害,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三成以上不及五成之…
  29. 行政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第45條 …號之統一發票。(二)向公會配購或機關團體採購或標購者,應取得配售或標售者之證明文件。(三)向農、漁民直接生產者及肩挑負販進貨或進料,應取得農、漁民直接生產者及肩挑負販書立載有姓名、住址、身分證統一編號、品名、單價、數量、…
  30. 行政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5條 …於所在區建築爭議案件之處理事項。(十七)關於所在區各類廠房之配售及出租事項。(十八)關於代辦所在區區內事業廠房現值之評估事項。(十九)其他有關建築管理、地政及廠房處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