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距審理設備」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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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司法家事事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 第2條 …,其所在處所與法院間有聲音及影像相互傳送之科技設備(以下簡稱遠距審理設備)而得直接審理,法院認必要時,得以該設備進行審理、訊問或調解。二、主法庭:指法院端進行遠距審理之法庭、調解室或其他適當處所。三、延伸法庭:指主法庭外…
  2. 司法家事事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 第3條 …法院行遠距審理前,應徵詢當事人之意見,並宜審酌下列事項:一、遠距審理設備是否適當及其通聯狀況。二、遠距端能否配合並提供法院端必要之協助。三、陳述人對使用遠距審理之意見及有無提供可即時連繫之通訊方式。四、陳述人之身心狀態、…
  3. 司法家事事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 第4條 陳述人所在處所無遠距審理設備或設備不適當者,法院得利用陳述人所在地之遠距端機關(構)進行遠距審理;陳述人聲請以其所在處所進行遠距審理,而法院認為不適當時亦同。
  4. 司法家事事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 第13條 法院依家事事件法勸告債務人履行債務之全部或一部時,認有以遠距審理設備進行之必要者,得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5. 司法家事事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 第15條 法院端應指定庭務員或專人負責下列事項:一、遠距審理設備之開關機、保管及維護。二、列印庭期表並張貼於主法庭及延伸法庭外。三、遠距審理時協助設備之操作。四、有關筆錄、文書、費用申請書兼領據之傳送、接收及傳回等事宜。五、遠距審…
  6. 司法法院辦理行政訴訟事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 第3條 …所在處所或機關進行遠距審理,應表明該處所或機關及其與法院間之遠距審理設備能否通聯,法院認為不適當時,得利用陳述人所在地設有遠距訊問設備之其他法院、檢察署、政府機關或其他適當處所審理之。前項聲請是否適當,法院宜審酌下列事項…
  7. 司法法院辦理行政訴訟事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 第10條 法院端及遠距端法院應指定庭務員或專人負責下列事項:一、法庭遠距審理設備之開關機、保管及維護。二、利用遠距訊問排程系統列印庭期表並張貼於法庭外。三、進行遠距審理時協助相關設備之操作。四、第七條有關結文、筆錄或其他文書之傳送…
  8. 司法各級法院辦理民事事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 第2條 …,定義如下:一、遠距審理:指法院認為適當時,依聲請或依職權以遠距審理設備進行民事事件之直接審理。二、遠距審理設備:指陳述人所在處所與法院間,以聲音及影像直接審理之相互傳送科技設備。三、陳述人:指法院利用遠距審理設備,使其…
  9. 司法各級法院辦理民事事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 第3條 …距審理者,法院行遠距審理前宜審酌下列事項:一、與審理端法院之遠距審理設備通聯狀況。二、陳述人所在處所能否提供法院必要之協助。三、陳述人能否自由陳述。四、其他足以影響真實發現或審判公平之情事。法院認為前項聲請不適當者,得利…
  10. 司法各級法院辦理民事事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 第9條 …理或受審理端法院應指定庭務員或專責人員負責下列事項:一、法庭遠距審理設備之開關機、保管及維護。二、列印庭期表並張貼於法庭外。三、進行遠距審理時在旁協助遠距審理設備之操作及使用。四、第七條有關筆錄及其他文書之接收、傳送及回…
  11. 司法智慧財產案件審理細則 第9條 …為止,或終止該次期日審理,並由書記官將該事由記載於筆錄:一、遠距審理設備發生故障,未能立即排除,致影響該案件之審理。二、遠距審理進行時之畫面、聲音等傳輸品質未臻清晰,未能立即調整,致影響該案件之審理。三、其他足認有影響案…
  12. 司法法院辦理智慧財產案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 第2條 …法院認為適當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該設備進行審理。本辦法所稱遠距審理設備,係指法院端與遠距端間,得以聲音及影像進行直接訊問或審理之相互傳送科技設備。本辦法所稱陳述人,係指法院得利用遠距審理,使其為陳述或受訊問之第一項訴訟…
  13. 司法法院辦理智慧財產案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 第3條 法院認為前條第一項聲請不適當者,得利用陳述人所在地設有遠距審理設備之其他法院、檢察署、政府機關或其他適當處所行之。法院進行遠距審理時,得指定所屬人員至遠距端協助訴訟程序之進行及其他相關事宜。
  14. 司法法院辦理智慧財產案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 第10條 法院端及遠距端應指定庭務員或專人負責下列事項:一、法庭遠距審理設備之開關機、保管及維護。二、利用遠距訊問排程系統列印庭期表並張貼於法庭外。三、進行遠距審理時,協助遠距審理設備之操作。四、第七條有關筆錄及其他文書之傳送、接…
  15. 行政高等軍事法院勤務法庭軍人權益事件審理細則 第18條 …院能否配合出借法庭與其人員及設備能否配合。五、與勤務法庭端之遠距審理設備是否確能順利、安全通聯。六、遠距端能否適時提供勤務法庭端必要之協助。七、陳述人能否自由及真實陳述。八、當事人執行演訓任務之影響。九、其他足以影響真實…
  16. 司法商業事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 第2條 …及商業法院。二、遠距審理:指法院認為適當時,依聲請或依職權以遠距審理設備進行商業事件之直接審理。三、遠距審理設備:指陳述人所在處所與法院間,以聲音及影像直接審理之相互傳送科技設備。四、陳述人:指法院利用遠距審理設備,使其…
  17. 司法商業事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 第3條 …距審理者,法院行遠距審理前宜審酌下列事項:一、與審理端法院之遠距審理設備通聯狀況。二、陳述人所在處所能否提供法院必要之協助。三、陳述人能否自由陳述。四、其他足以影響真實發現或審判公平之情事。法院認為前項聲請不適當者,得利…
  18. 司法商業事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 第7條 …在處所之其他法院應指定庭務員或專責人員負責下列事項:一、法庭遠距審理設備之開關機、保管及維護。二、列印庭期表並張貼於法庭外。三、進行遠距審理時在旁協助遠距審理設備之操作及使用。四、第五條有關筆錄及其他文書之接收、傳送及回…
  19. 司法最高行政法院言詞辯論實施辦法 第6條 …不到場時之法律效果。行遠距審理者,前項通知書記載之應到處所為遠距審理設備所在場所。被上訴人、再審被告、依本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參加訴訟之人未依規定委任訴訟代理人者,期日通知書應併記載應依本法第四十九條之一規定委任訴訟…
  20. 司法行政法院巡迴法庭開庭辦法 第6條 …。五、出借法院之辦公處所、人員及設備能否配合。六、與法院端之遠距審理設備是否確能順利、安全通聯。七、遠距端能否適時提供法院端必要之協助。八、陳述人能否自由及真實陳述。九、其他足以影響真實發現或審判公平之情事。前項之訴訟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