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漁業相關業者」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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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遠洋漁業條例 第4條 …船船員及其他為經營者捕撈、卸下或運搬漁獲物或漁產品之人。七、遠洋漁業相關業者:指從事遠洋漁業漁獲物或漁產品加工、運送、倉儲、買賣、代理銷售或出口之相關業者。八、國際漁業組織:指我國參與之依國際條約或協定所成立之國際漁業管…
  2. 行政遠洋漁業條例 第5條 …衡平措施。五、因應遠洋漁業產業結構調整,針對經營者、從業人及遠洋漁業相關業者之輔導、補助措施。六、遠洋漁業監督管理制度及其相關人力資源建置、訓練。七、遠洋漁業人力資源之訓練及相關科技、設備之發展。八、與他國及國際漁業組織…
  3. 行政遠洋漁業條例 第25條 主管機關得派員至遠洋漁業相關業者之船舶、辦公處所、倉儲場所或其他有關場所,檢查其漁獲物或漁產品、簿據及其他物件,並得詢問關係人;關係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必要時,主管機關人員得會同海岸巡防機關或警察機關人員前往檢查。前…
  4. 行政遠洋漁業條例 第38條 遠洋漁業相關業者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萬元以上三千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三項規定,未經核准從事遠洋漁業漁獲物或漁產品出口。二、有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十一款、第十四款、第十五款、第十七款至第十九款重大違規行…
  5. 行政遠洋漁業條例 第39條 經營者、從業人及遠洋漁業相關業者以外之中華民國人,有第十三條第一項各款重大違規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違反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經營者、從業人及遠洋漁業…
  6. 行政遠洋漁業條例 第46條 …業合作之許可。本條例施行前已從事遠洋漁業漁獲物或漁產品出口之遠洋漁業相關業者,應自第二十五條第四項所定辦法施行之日起二個月內申請核准;屆期未申請或未經核准而從事遠洋漁業漁獲物或漁產品出口者,依第三十八條規定處罰。本條例施…
  7. 行政遠洋漁業漁獲證明書核發辦法 第5條 …獲物為限。二、經主管機關核准從事遠洋漁業漁獲物或漁產品出口之遠洋漁業相關業者。漁船捕撈證明文件之申請人,以前項第一款申請人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