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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內政部移民署處務規程 第14條 …物特徵資料之建檔。四、國境線違反入出國及移民相關法規之調查、過境監護、逮捕、暫予收容、移送及遣送戒護。五、證照鑑識及查驗之教育訓練。六、其他有關國境事項。
  2. 行政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 第13條 …民國政府可就下列各項或任何一項,制定關於管理外國船舶和航空器過境通行之法令︰一、維護航行安全及管理海上交通。二、防止、減少和控制環境可能受到之污染。三、禁止捕魚。四、防止及處罰違犯中華民國海關、財政、移民或衛生法令,上下…
  3. 行政過境乘客過夜住宿辦法 第2條 …運輸工具(以下簡稱運輸工具)所搭載之乘客,有下列情形之一,因過境必須在我國過夜住宿者,得由機、船長或運輸業者(以下簡稱運輸業者)向內政部移民署(以下簡稱移民署)申請許可:一、搭載之運輸工具,因技術降落或停泊後有其他重大事…
  4. 行政過境乘客過夜住宿辦法 第3條 運輸業者辦理過境乘客過夜住宿,應將乘客姓名、抵達與離境之日期及運輸工具班次,開列清單,連同乘客之護照或旅行證件,向降落機場或停泊港口之移民署所屬單位提出申請。
  5. 行政貿易法 第13條 …制地區之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非經許可,不得經由我國通商口岸過境、轉口或進儲保稅倉庫、物流中心及自由貿易港區。前二項貨品之種類、管制地區,由主管機關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及主管機關所屬網站,免費供民眾閱覽。違反第二項規定之…
  6.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 第19-1條 過境植物或植物產品有感染或散布有害生物之虞者,植物檢疫機關得施行檢疫,並採行其他安全措施。
  7.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 第21-1條 輸出入、過境、轉口、轉運、郵遞寄送、旅客或服務於車、船、航空器人員攜帶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其申請之方式、程序、期限、檢疫作業程序、處理基準、方法、有害物之處理、隔離檢疫作業程序、證明書之核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
  8.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41條 過境旅客或滯港之船員、機組人員出現疑似傳染病症狀,且經檢疫單位評估有防疫、檢疫需要時,準用第十九條規定。
  9. 行政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事細則 第7條 …、修正、解釋及宣導事項。(三)關於有害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過境及轉口之審核許可事項。(四)關於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政策、方案與計畫之研訂、推動、督導、執行及評估事項。(五)關於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法規之解釋及宣導事項。…
  10. 行政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第17條 …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輸入、過境或轉口情形之事業或自行向主管機關申請改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者不在此限。前項之遞送聯單經清除機構簽收後,第一聯由事業於七日內送產生廢棄物所在地之主管機關以供查核…
  11. 行政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2條 …二、輸出:將我國之廢棄物報關或通關出口至其他國家之行為。三、過境:其他國家之廢棄物以運輸工具載運至第三國,途經我國通商口岸(以下簡稱口岸)時貨品不起岸,由原運輸工具載運離境之行為。四、轉口:其他國家之廢棄物以運輸工具載運…
  12. 行政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3條 廢棄物之輸入、輸出、過境及轉口,應依本辦法規定申請許可後,始得為之。但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三十八條第四項規定公告之廢棄物種類,禁止輸入。廢棄物之輸入、輸出,應於辦理貨品進出口通關手續時,於報關文件上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
  13. 行政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19條 有害廢棄物經本國口岸過境或轉口,應由輸出國輸出者於有害廢棄物輸出六十日前依本章規定向本國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同意後始得為之。前項之申請,輸出國輸出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書件:一、有害廢棄物來源及性質說明。二、預訂航程…
  14. 行政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20條 前條有害廢棄物之過境或轉口,依輸出國規定應由該國主管機關發出通知者,從其規定。
  15. 行政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21條 有害廢棄物之過境或轉口,運輸業者應隨船攜帶本國主管機關之同意文件,並於載運有害廢棄物之輪船到達我國國境三日前,將船名、航次及過境艙單、轉口艙單或貨櫃放置艙位配置圖通知口岸管理機關,並副知口岸關稅局。前項轉口之有害廢棄物於…
  16. 行政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22條 中央主管機關於同意有害廢棄物過境或轉口申請案件後,應副知相關口岸管理機關。
  17. 行政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23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因國內環境之特殊考量廢止原過境或轉口之同意文件。
  18. 行政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33條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之廢棄物輸入、輸出、過境及轉口許可,準用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19. 行政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34條 依本辦法申請並經許可之輸入、輸出、過境或轉口行為,其運輸方式應依相關國際公約及國際航運管理規定包裝及標示。
  20. 行政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36條 廢棄物之輸入、輸出、過境及轉口採空運方式者,準用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21.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法 第18條 …其再生資源之產出、貯存、清運、再使用、再生利用、輸入、輸出、過境或轉口情形。但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者,得以網路傳輸以外之方式申報。
  22. 行政廢乾電池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第5條 …汞、氧化銀、鎳鎘或其他國際公約列管之材質。三、經其他接受國或過境國之國內法認定為有害之廢乾電池。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23. 行政廢棄物清理法 第31條 …關申報其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輸入、過境或轉口情形。但中央主管機關另有規定以書面申報者,不在此限。三、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規格,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並維持正…
  24. 行政廢棄物清理法 第38條 事業廢棄物之輸入、輸出、過境、轉口,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始得為之;其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者,並應先經中央主管機關之同意。但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者,不在此限。有害事業廢…
  25. 行政廢棄物清理法 第53條 …理有害事業廢棄物,違反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三、輸入、輸出、過境、轉口廢棄物違反第三十八條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
  26. 行政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 第2條 …。八、廢棄物清理之國際合作及科技交流。九、廢棄物輸入、輸出、過境及轉口之督導。十、有害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過境及轉口之同意。十一、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之管理及運作。十二、涉及二直轄市、縣(市)以上廢棄物清理之協調及督導。十…
  27. 行政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 第3條 …、調查、檢驗分析及統計資料之製作。十一、廢棄物之輸入、輸出、過境、轉口許可文件之核發與督導、查核、管制及管理。十二、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之登記及管理。十三、其他有關直轄市或縣(市)廢棄物清理事項。
  28.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辦事細則 第5條 …棄物處理設施運轉人員資格審查。八、低放射性廢棄物輸入、輸出、過境、轉口、運送、廢棄或轉讓之審查、檢查等管制事項。九、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調查之檢查事項。十、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興建、運轉之審查、檢查等管制…
  29.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辦事細則 第6條 …關管制法規之蒐集及研擬。二、核子原料持有、使用、輸入、輸出、過境、轉口、運送、貯存、廢棄、轉讓、租借與設定質權申請之審查及管制。三、核子原料生產及貯存設施之興建、運轉之審查、檢查等管制事項。四、核子燃料持有、使用、輸入、…
  30. 行政放射性物料管制收費標準 第7條 …權之申請許可審查費,每一申請案各收取新臺幣三千元。核子原料之過境、轉口之申請許可審查費,按申請文件所載鈾、釷重量累計,其收費基準如下:一、未滿一萬公斤者,每一申請案收取新臺幣三千元。二、一萬公斤以上未滿十萬公斤者,每一申…